現在很多都是寫字樓,或者自己家裏開店。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應當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憑《藥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