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種。
對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況,認為從促進犯罪分子教育矯正、有效維護社會秩序的需要出發。
確有必要禁止其在管制執行期間、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七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同時宣告禁止令。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