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個人獨資或以股份合作形式申請開辦藥品零售企業的,其企業負責人應專職從事藥品零售企業的新開辦工作;在法律上無不良行為記錄;並要通過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統壹考試。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應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高中以上學歷(本區鄉鎮具有初中以上學歷)和3年以上醫療、藥學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