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藥品的保質期是2年,如果膠囊潮化或者變質就不可以服用。
藥品開封後需要按照醫生意見盡快吃完,如果不能吃完,在保存良好的情況下,壹般可以儲存24個月。
藥品開封後的保存方法如下:
壹、獨立包裝藥品:如板裝膠囊、板裝片劑等藥品壹般都是被封存在獨立包裝裏,不會與空氣接觸,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在有效期前可放心使用;
二、瓶裝藥品:在使用時應檢查藥品外觀,出現如下情況不宜使用:發黴,顯著變色(比如白色的藥片變成黃、黑、紅等顏色),或出現黴點、斑點,抑或是味道發生顯著變化。片劑或丸劑松散:糖衣片破裂,出現異色斑塊或斑點,自溶,發黴或粘連。膠囊劑軟化或表面嚴重粘連,如硝酸甘油片、醋酸潑尼松片、呋塞米片、螺內酯片、丁苯酞軟膠囊等;
三、袋裝藥品:塑料袋裝的藥物多是顆粒劑或粉劑,容易失效。如果出現吸潮、軟化、結塊、潮解等現象應不再服用;
四、液體制劑:酊劑、浸膏劑、溶液、合劑、糖漿劑、乳劑等都屬於此類藥品。液體制劑穩定性比固體制劑差,出現如下情況不宜使用:發黴,明顯變色,溶媒或有效成分有明顯揮發,出現不應有的臭味或異味,乳劑及混懸液發生分層、固結、沈澱,振搖後不再成為均勻狀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