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每年進行繼續教育培訓。
每年至少參加壹次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高、中、初級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繼續教育培訓應當分別不少於8學時、6學時和4學時。連續兩年未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其《證明》視為自動失效,按新上崗人員要求重新參加考試。
食品安全管理員的職責是:
1、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定期協助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5、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6、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實施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協助所在單位定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上交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樣式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9、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