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衛生局(包括衛生防疫站)負責餐飲業的食品安全和相應許可證的發放。
二。工商局負責銷售的食品安全和相應證照的發放。
3.質監局負責食品安全生產和相應許可證的發放。
4.農業部門負責農產品的食品安全和相應許可證的發放。
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保健食品、特殊營養食品等食品安全及相應許可證的發放。
至於妳說的“健康證”,上面提到的這些管理部門並不辦理,而是在醫院(疾控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