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
根據《汽車旅客運輸規則》第三十九條規定
為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衛生,不能攜帶下列物品乘車:
1.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2.有可能損壞、汙染車輛和有礙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
3.動物(本規則第四十條規定的除外);
4.有刺激性異味的物品;
5.屍體、屍骨;
6.法律和政府規定的禁運物品。
《旅客運輸管理規程》關於行李禁帶品的第五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動物及妨礙公***衛生(包括有異味)的物品屬於行李禁帶品,所以嚴禁攜帶寵物乘坐公***交通。
但在兩證(動物免疫證和犬類準養證)齊全情況下可以辦理托運業務,需攜帶兩證和寵物到動物衛生監督所辦理《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如果寵物沒有兩證,則先需攜帶寵物到獸醫衛生檢疫站進行免疫註射並辦理《犬類免疫證》,然後再去辦理《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擴展資料
寵物托運
寵物托運是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對寵物進行遠距離、中距離、近距離的護送運輸。寵物托運是物流中壹種特殊的托運形式,指托運人委托具有托運資質的寵物托運公司將寵物運輸到指定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的服務。
寵物托運根據托運方式不同,可分為:大巴托運、火車托運、空運托運、寵物專車等。
百度百科-汽車旅客運輸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