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的投標供應商超出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參與投標,在認為條件無關的情況下參與投標。辦公用具經營範圍堅持辦公家具招標;明知不能通過資格審查,仍心存僥幸,想蒙混過關。
2、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是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最低報價,招標文件中明確標有“*”號以表示實質性要求,壹些供應商明知不滿足實質性要求但仍采取虛假投標。
3.《政府采購法》規定,應當依法繳納稅款、社會保障資金和財務報告的證明材料。部分供應商未能在招標文件要求的年份提供證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證明材料含糊不清,評標專家難以識別,最終被認定為取消投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