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臨時聘請的協助管理人員,屬於合同制,非正式編制人員。
二、具體職能是協助正式的執法人員執行所屬的公務。
三、協管員的聘用合同普遍都是壹年壹簽。但是,《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情況將發生重大轉變: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後,職工就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臨時工”、“合同工”通過這紙合同將成為“固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