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下列艾滋病預防、保健和救助措施:
(壹)向農村艾滋病患者和城鎮經濟困難的艾滋病患者免費提供抗艾滋病病毒藥物;
(二)對農村和城鎮經濟困難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適當減免抗機會性感染治療藥物的費用;
(三)為艾滋病咨詢檢測人員提供免費咨詢和篩查檢測;
(四)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婦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免費治療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