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的國藥準字號看不出生產日期,只能看出來這個藥的審批日期。生產日期都寫得很清楚,要不在盒子上,要不在說明書上,也有在裝藥的鋁箔紙上。
“國藥準字”是藥品生產單位在生產新藥前,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嚴格審批後,取得的藥品生產批準文號,相當於人的身份證。
批文格式
藥品批準文號格式為“國藥準(試)字+字母+8位數字”。其中“藥”代表是藥品,這是最基本性質(與保健食品和醫療器械的區別),“準”字代表國家批準生產的藥品,“試”代表國家批準試生產的藥品。
藥品管理法
壹、藥品批準文號格式:國藥準字+1位字母+8位數字,試生產藥品批準文號格式:國藥試字+1位字母+8位數字。
二、每種藥品的每壹規格發給壹個批準文號。除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藥品委托生產和異地加工外,同壹藥品不同生產企業發給不同的藥品批準文號。
三、自2002年1月1日以後批準生產的新藥、仿制藥品和通過地方標準整頓或再評價升為國家標準的藥品,壹律采用新的藥品批準文號格式。
四、自2002年1月1日以後批準發給的化學藥品《進口藥品註冊證》,其註冊證號格式亦作部分改變,其中字母“X”改為“H”,其它部分不變。
五、藥品批準文號及化學藥品的進口藥品註冊證號換發後,印有原格式批準文號及註冊證號的包裝標簽在2003年6月30日後禁止流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