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妳的介紹來看,妳是從財務崗位調到收貨員崗位的。從我個人的印象來看,兩個崗位的工作性質是完全不同的。無論降不降薪,妳公司的調動行為都是違法的,可能導致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關系。因被強制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補償。
如果不是法定假日,加班假是合法的。
對於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要看當地政策。有的地方統壹規定繳費標準,用人單位不能按實際工資繳納。
對於住房公積金,法律層面並沒有強制用人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