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福州日報》發布的消息 ,稱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於藥品零售企業,“禁止購進、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為規範避孕藥銷售,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緊急避孕藥時要檢查登記購藥者的身份證,建立真實完整的緊急避孕藥品購銷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