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法律規定不得使用藥食同源的保健食品作為普通食品的原料,因為有些保健食品原料有輕微毒性。如果原料對人體無毒,不影響人體健康,就不違法。
問題二:如果由此產生的食品對人體沒有毒性或者不影響人體健康,即不會造成人體健康損害、人身傷害或者侵權,即使訴至法院,法院也不會判決支持的訴訟請求。如果對人體造成了損害,那就是侵權,要根據侵權和人身傷害來決定賠償金額。
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