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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藥店需要哪些證件、手續和要求?

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GSP認證,如果所經營的藥店內包含保健食品,還需要向藥監申請《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

開藥店需要滿足最基本的場地條件,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壹個駐店藥師、壹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藥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藥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藥品零售業的質量負責人應是藥師(中藥師)職稱以上的藥學技術人員。

擴展資料: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縮寫,在中國稱為《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1998年,在1992版GSP的基礎上重新修訂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並於2000年4月30日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20號頒布,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已於2012年11月6日經衛生部部務會審議通過,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3號)已於2015年5月18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5-07-01起施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修改〈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決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8號)已於2016年6月30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

GSP-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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