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機構編制問題的通知》4、國務院直屬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保留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牌子。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在中宣部加掛牌子,相關職責由中宣部承擔。國家宗教事務局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