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品購銷合同包括的內容有: 1.寫明供方與需方的具體名稱等信息; 2.寫明產品型號、供貨時間方式以及對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等具體事項; 3.寫明結算方式以及期限; 4.寫明雙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5.寫明解決爭議的方法; 6.雙方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