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
1、受理:申請單位將申報資料遞交到行政服務中心安監局窗口進行核對,資料完整準確,當即受理。
2、審查:行政審批科對上報的資料審查,審查意見上報局領導審批。
3、審批:局領導對行政審批科上報的資料及審查意見進行復核,作出準予或不予備案決定。
4、行政服務中心安監局窗口將決定意見通過快遞送達至申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