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前科消滅制度不僅各有各的表述,也各有各的說法。既有稱之為“汙點消滅”,也有叫“汙點限制公開”。前科消滅制度,屬刑罰執行體系。是對有前科的人,經過法定程序,宣告註銷犯罪記錄,恢復正常法律地位的壹種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壹)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註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