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申請指定藥店購藥的參保人員需首先辦理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殊慢性病卡。
第二步:到當地醫保經辦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領取《貴港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外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表格內容,並按要求提供相關診療資料,交回醫保經辦機構。
第三步:醫保經辦機構定期組織定點醫療機構專家討論審核,符合相關藥品使用適應癥的,由醫保經辦機構通知參保人員憑申請表到有外購藥品審核權限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具外購處方,憑處方、社保卡及申請表復印件到指定定點藥店進行審核登記。指定定點藥店審核無誤後可予購藥,非註射劑型藥品由指定藥店直接發藥,註射劑型藥品由指定藥店進行登記備案後將藥品送至相應醫院給參保人員,參保人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費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