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醫師有權為患者首次開具麻醉藥品、第壹類精神藥品處方,應當當面為患者診斷,為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資料,留存患者身份證明復印件,並要求患者簽署 "知情同意書"。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規範處方要求醫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