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品雖有治療牙周病的作用,但必須配合牙周病的局部治療進行,才能治愈牙周病。
3、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確。
規格 40 毫克
貯藏 避光,密封保存。
包裝 12 片 x 2 板/盒
有效期暫定為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