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銷售感冒退熱類藥品登記報告工作指引
①進店測溫
零售藥店對進店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測量。
體溫超過37.3℃的,做好登記,主動引導其到附近發熱門診就醫
,並立即登錄省智慧食藥監系統企業專屬頁面,通過登記管理系統上報疫情線索信息。
登記網址:
②購藥登記
零售藥店銷售感冒退熱類藥品時,
必須紙質完整記錄購藥者的體溫、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住址及所購藥品等信息
;對代購藥品的,還必須詢問並記錄用藥者體溫、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住址。對購藥者提供的手機號碼要現場撥打確認。
③網訂店取
零售藥店通過網絡銷售感冒退熱類藥品實行“網訂店取”,
不得通過送餐、跑腿、快遞等服務平臺進行配送
_零售藥店接到網絡訂單後,必須核對購藥者是否完整填寫用藥者的體溫、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住址等購藥人員信息;
信息不完整的,應退回網絡訂單
,告知購藥者補充有關信息。
_體溫信息登記超過37.3℃的,立即登錄系統上報疫情線索信息。
_零售藥店完成網絡購藥信息核對並登錄系統完成網絡購藥信息登記上報後,方可通知購藥者到店取藥。
零售藥店在執行購買感冒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時,對不配合購藥者,要充分做好溝通解釋,避免發生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