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明確有四點要求:壹是各房地產中介機構要加強房源發布管理,落實房源核驗程序,不得以學區為賣點在門店或網上發布房源信息。
二是房地產經紀機構規範業務管理,規範委托程序,不接受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格的經紀人委托。
三是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不得參與任何炒作學區房的活動,嚴禁在網絡平臺發布和傳播炒作學區房、哄擡房價的信息。
四是落實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主體責任,對執行本通知不到位、不全面的企業和個人,行業管理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市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采取聯合懲戒。
溫州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制定下發這個通知,就是要始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堅決制止以學區房為名炒作房價,惡意哄擡房價的行為。
(原標題:溫州住建局下發通知:嚴禁炒作學區房、惡意哄擡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