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醫療費用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2.應由第三方負擔的;
3.應由公共****health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