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便稀濁或腹瀉者,壹般服用本品後,每日大便不超過兩次者可堅持服用;每日大便次數在3次以上伴有腹痛者,請咨詢醫師。
2.請定期檢查肝功能,如有不適,請咨詢醫師。
3.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4.兒童必須在承認的監護下服用。
5.請將此藥品放在小兒不易接觸的地方。
6.如正在服用其他藥物,適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 冀藥制字Z20050755
石家莊平安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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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劑僅限本醫療機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