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發生的事情應該是醫院的護士太粗心了,在打針之前沒有仔細看日期。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公立醫院的過期藥肯定不會用。應該是藥品儲存,護士檢查藥品的壹系列環節都有問題。太像小時候做數學題出錯了。長大後,壞習慣就傳了下來。
過期的食物我就不吃了。過期的藥可以吃嗎?如果孩子的媽媽沒有及時發現,會出大事,醫院要承擔很大的責任。
藥品超過有效期就是過期,壹旦過期就不能再被患者使用。如果使用過期藥品,可能會造成兩大危害。首先是藥效減弱,耽誤了病情。第二種是過敏,也可能有中毒的風險。壹些過期藥物還可能損害肝腎功能。據相關研究表明,壹些過期藥品還可能致癌、致畸。
為了患者的安全,我們在服藥的時候更要註意有效期。對於過期的藥品,我們不應該服用。對於即將過期的藥品,要按照說明書保存。
作為醫務人員,在給患者拿藥的時候,壹定要看藥品的生產日期。過期了就不要給別人拿了。這種事情不能馬虎,壹定要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