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癌癥患者可以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部分醫療費用,減輕經濟負擔。
大病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大病保險可再次報銷剩余醫療費用,為癌癥患者提供更好的醫療保障。
醫療救助:對於經濟特別困難的癌癥患者,可以申請醫療救助,減輕醫療負擔。
特殊門診醫療:部分地區為癌癥患者提供特殊門診醫療保障,包括門診化療、放療、免疫治療、靶向治療等。
慢性病門診醫療:壹些地區將癌癥患者的長期治療列為慢性病門診醫療,患者可以在門診購買必要的藥品,並獲得部分報銷。
職工互助保障:壹些地區設有職工互助保障計劃,癌癥患者可通過該計劃獲得額外的醫療保障和報銷。
商業保險:除了上述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險外,壹些癌癥患者還可以購買商業保險,以獲得額外的醫療保障和報銷。
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地區、不同政策可能存在差異,癌癥患者在享受醫療保障時,需要了解當地的政策和具體規定,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