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的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是有區別的。甲類藥品是臨床治療必需的,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的,全部可以報銷。乙類藥品在臨床治療中是可選的,所以醫保不會全額報銷,每個地區規定的比例也不壹樣。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4)出國就醫。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