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廣告片中出現明星、知名演員、專家等,或人物以個體名義對產品做出推薦、證明,按《新廣告法》規定屬於代言人,不可出現。
② 片中沒有出現明星、知名演員、專家等;出現的人物僅僅是為了表現廣告創意,沒有以個體名義對產品做推薦、證明等情況,不屬於代言人,可以出現。需要註意的是,廣告片中未出現人物、但使用了具有辨識度的名人配音,如趙忠祥、周星馳、周傑倫等,也屬於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