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關於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進壹步鞏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的風險,有效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徐州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強化意識。廣大消費者應增強自我防範意識,不購買、食用來源不明、無相關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自覺加強網購進口冷鏈食品的風險防範。
二、索證索票。凡經營進口冷鏈食品的企業和個人,要索取進口冷鏈食品的購貨憑證、消毒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同時主動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申報核酸檢測,取得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後方可銷售。已建立集中監管倉的須索要《出倉證明》。
三、銷售登記。經營進口冷鏈食品的企業和個人須建立銷售登記制度,做好銷售記錄,做到進口冷鏈食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在庫銷售。對於已經在庫尚未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在取得貨物消毒證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方可銷售。
五、運輸管控。運輸進口冷鏈食品人員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能隨意打開食品包裝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
六、監督舉報。請廣大消費者對經營進口冷鏈食品的企業和個人進行監督,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請及時舉報,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徐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