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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藥典壹部附錄Ⅶ簡介

目錄 1 拼音 2 附錄Ⅶ A相對密度測定法 2.1 1.比重瓶法 2.2 2.韋氏比重秤法 3 附錄Ⅶ B餾程測定法 3.1 儀器裝置 3.2 測定法 4 附錄Ⅶ C熔點測定法 4.1 第壹法 測定易粉碎的固體藥品。 4.2 第二法 測定不易粉碎的固體藥品(如脂肪、脂肪酸、石蠟、羊毛脂等)。 4.3 第三法 測定凡士林或其他類似物質。 5 附錄Ⅶ D凝點測定法 5.1 儀器裝置 5.2 測定法 5.3 附註 6 附錄Ⅶ E旋光度測定法 6.1 註意事項 7 附錄Ⅶ F折光率測定法 8 附錄Ⅶ G pH值測定法 8.1 1.儀器校正用的標準緩沖液 8.1.1 草酸鹽標準緩沖液 8.1.2 苯二甲酸鹽標準緩沖液 8.1.3 磷酸鹽標準緩沖液 8.1.4 硼砂標準緩沖液 8.1.5 氫氧化鈣標準緩沖液 8.2 2.註意事項 1 拼音

2010 nián bǎn yào diǎn yī bù fù lù Ⅶ

《中華人民***和國藥典》2010年版壹部 附錄Ⅶ

2 附錄Ⅶ A相對密度測定法

相對密度系指在相同的溫度、壓力條件下,某物質的密度與水的密度之比。除另有規定外,溫度為20℃。

純物質的相對密度在特定的條件下為不變的常數。但如物質的純度不夠,則其相對密度的測定值會隨著純度的變化而改變。因此,測定藥品的相對密度,可用以檢查藥品的純雜程度。

液體藥品的相對密度,壹般用比重瓶(圖1)測定;測定易揮發液體的相對密度,可用韋氏比重秤(圖2)。

用比重瓶測定時的環境(指比重瓶和天平的放置環境)溫度應略低於20℃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

2.1 1.比重瓶法

(1)取潔凈、幹燥並精密稱定重量的比重瓶(如圖1 a),裝滿供試品(溫度應低於20℃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後,裝上溫度計(瓶中應元氣泡),置20℃(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的水浴中放置若幹分鐘,使內容物的溫度達到20℃(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用濾紙除去溢出側管的液體,立即蓋上罩。然後將比重瓶自水浴中取出,再用濾紙將比重瓶的外面擦凈,精密稱定,減去比重瓶的重量,求得供試品的重量後,將供試品傾去,洗凈比重瓶,裝滿新沸過的冷水,再照上法測得同壹溫度時水的重量,按下式計算,即得。

(2)取潔凈、幹燥並精密稱定重量的比重瓶(如圖1 b),裝滿供試品(溫度應低於20℃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後,插入中心有毛細孔的瓶塞,用濾紙將從塞孔溢出的液體擦幹,置20℃(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恒溫水浴中,放置若幹分鐘,隨著供試液溫度的上升,過多的液體將不斷從塞孔溢出,隨時用濾紙將瓶塞頂端擦幹,待液體不再由塞孔溢出,迅即將比重瓶自水浴中取出,照上述(1)法,自“再用濾紙將比重瓶的外面擦凈”起,依法測定,即得。

圖1?比重瓶

1.比重瓶主體;2.側管;3.側孔;4.罩;5.溫度計;6.玻璃磨口

2.2 2.韋氏比重秤法

取20℃時相對密度為1的韋氏比重秤(圖2),用新沸過的冷水將所附玻璃圓筒裝至八分滿,置20℃(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的水浴中,攪動玻璃圓筒內的水,調節溫度至20℃(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將懸於秤端的玻璃錘浸入圓筒內的水中,秤臂右端懸掛遊碼於1.0000處,調節秤臂左端平衡用的螺旋使平衡,然後將玻璃圓筒內的水傾去,拭幹,裝入供試液至相同的高度,並用同法調節溫度後,再把拭幹的玻璃錘浸入供試液中,調節秤臂上遊碼的數量與位置使平衡,

讀取數值,即得供試品的相對密度。

圖2韋氏比重秤

1.支架;2.調節器;3.指針;4.橫梁;5.刀口;6,遊碼;7.小鉤;8.細鉑絲;9.玻璃錘;10.玻璃圓筒;11.調整螺絲

如該比重秤系在4℃時相對密度為1,則用水校準時遊碼應懸掛於0.9982處,並應將在20℃測得的供試品相對密度除以0.9982。

3 附錄Ⅶ B餾程測定法

餾程系指壹種液體照下述方法蒸餾,校正到標準壓力[101.3kPa(760mmHg)]下,自開始餾出第5滴算起,至供試品僅剩3~4ml或壹定比例的容積餾出時的溫度範圍。

某些液體藥品具有壹定的餾程,測定餾程可以區別或檢查藥品的純雜程度。

圖?蒸餾裝置

3.1 儀器裝置

用國產19標準磨口蒸餾裝置壹套,如圖。A為蒸餾瓶;B為冷凝管,餾程在130℃以下時,用水冷卻,餾程在130℃以上時,用空氣冷凝管;C為具有0.5ml刻度的25ml量筒;D為分浸型具有0.5℃刻度的溫度計,預先經過校正,溫度計汞球的上端與蒸餾瓶出口支管的下壁相齊;根據供試品餾程的不同,可選用不同的加熱器,通常餾程在80℃以下時用水浴(其液面始終不得超過供試品液面),80℃以上時用直接火焰或其他電熱器加熱。

3.2 測定法

取供試品25ml,經長頸的幹燥小漏鬥,轉移至幹燥蒸餾瓶中,加入潔凈的無釉小瓷片數片,插上帶有磨口的溫度計,冷凝管的下端通過接流管接以25ml量筒為接收器。如用直接火焰加熱,則將蒸餾瓶置石棉板中心的小圓孔上(石棉板寬12~15cm,厚0.3~0.5cm,孔徑2.5~3.0cm),並使蒸餾瓶壁與小圓孔邊緣緊密貼合,以免汽化後的蒸氣繼續受熱,然後用直接火焰加熱使供試品受熱沸騰,調節溫度,使每分鐘餾出2~3ml,註意檢讀自冷凝管開始餾出第5滴時與供試品僅剩3~4ml或壹定比例的容積餾出時,溫度計上所顯示的溫度範圍,即為供試品的餾程。

測定時,如要求供試品在餾程範圍內餾出不少於90%時,應使用100ml蒸餾瓶,並量取供試品50ml,接收器用50ml量筒。測定時,氣壓如在101.3kPa(760mmHg)以上,每高0.36kPa(2.7mmHg),應將測得的溫度減去0.1℃;如在101.3kPa(760mmHg)以下,每低0.36kPa(2.7mmHg),應增加0.1℃。

4 附錄Ⅶ C熔點測定法

依照待測物質的性質不同,測定法分為下列3種。各品種項下未註明時,均系指第壹法。

4.1 第壹法 測定易粉碎的固體藥品。

取供試品適量,研成細粉,除另有規定外,應按照各品種項下幹燥失重的條件進行幹燥。若該品種為不檢查幹燥失重、熔點範圍低限在135℃以上、受熱不分解的供試品,可采用105℃幹燥;熔點在135℃以下或受熱分解的供試品,可在五氧化二磷幹燥器中幹燥過夜或用其他適宜的幹燥方法幹燥,如恒溫減壓幹燥。

分取供試品適量,置熔點測定用毛細管(簡稱毛細管,由中性硬質玻璃管制成,長9cm以上,內徑0.9~1.1mm,壁厚0.10~0.15mm,壹端熔封;當所用溫度計浸入傳溫液在6cm以上時,管長應適當增加,使露出液面3cm以上)中,輕擊管壁或借助長短適宜的潔凈玻璃管,垂直放在表面皿或其他適宜的硬質物體上,將毛細管自上口放入使自由落下,反復數次,使粉末緊密集結在毛細管的熔封端。裝入供試品的高度為3mm。另將溫度計(分浸型,具有0.5℃刻度,經熔點測定用對照品校正)放入盛裝傳溫液(熔點在80℃以下者,用水;熔點在80℃以上者,用矽油或液狀石蠟)的容器中,使溫度計汞球部的底端與容器的底部距離2.5cm以上(用內加熱的容器,溫度計汞球與加熱器上表面距離2.5cm以上);加入傳溫液以使傳溫液受熱後的液面適在溫度計的分浸線處。將傳溫液加熱,俟溫度上升至較規定的熔點低限約低10℃時,將裝有供試品的毛細管浸入傳溫液,貼附在溫度計上(可用橡皮圈或毛細管夾固定),位置須使毛細管的內容物適在溫度計汞球中部;繼續加熱,調節升溫速率為每分鐘上升1.0~1.5℃,加熱時須不斷攪拌使傳溫液溫度保持均勻,記錄供試品在初熔至全熔時的溫度,重復測定3次,取其平均值,即得。

“初熔”系指供試品在毛細管內開始局部液化出現明顯液滴時的溫度。

“全熔”系指供試品全部液化時的溫度。

測定熔融同時分解的供試品時,方法如上述,但調節升溫速率使每分鐘上升2.5~3.0℃;供試品開始局部液化時(或開始產生氣泡時)的溫度作為初熔溫度;供試品固相消失全部液化時的溫度作為全熔溫度。遇有固相消失不明顯時,應以供試品分解物開始膨脹上升時的溫度作為全熔溫度。某些藥品無法分辨其初熔、全熔時,可以其發生突變時的溫度作為熔點。

4.2 第二法 測定不易粉碎的固體藥品(如脂肪、脂肪酸、石蠟、羊毛脂等)。

取供試品,註意用盡可能低的溫度熔融後,吸人兩端開口的毛細管(同第壹法,但管端不熔封)中,使供試品高約10mm。在10℃或10℃以下的冷處靜置24小時,或置冰上放冷不少於2小時,凝固後用橡皮圈將毛細管緊縛在溫度計(同第壹法)上,使毛細管的內容物適在溫度計汞球中部。照第壹法將毛細管連同溫度計浸入傳溫液中,供試品的上端應適在傳溫液液面下約10mm處;小心加熱,俟溫度上升至較規定的熔點低限尚低約5℃時,調節升溫速率使每分鐘上升不超過0.5℃,至供試品在毛細管中開始上升時,檢讀溫度計上顯示的溫度,即得。

4.3 第三法 測定凡士林或其他類似物質。

取供試品適量,緩緩攪拌並加熱至溫度達90~92℃時,放入壹平底耐熱容器中,使供試品厚度達到12mm±1mm,放冷至較規定的熔點上限高8~10℃;取刻度為0.2℃、汞球長18~28mm、直徑5~6mm的溫度計(其上部預先套上軟木塞,在塞子邊緣開壹小槽),使冷至5℃後,擦幹並小心地將溫度計汞球部垂直插入上述熔融的供試品中,直至碰到容器的底部(浸沒12mm),隨即取出,直立懸置,俟黏附在溫度計汞球部的供試品表面渾濁,將溫度計浸入16℃以下的水中5分鐘,取出,再將溫度計插入壹外徑約25mm、長150mm的試管中,塞緊,使溫度計懸於其中,並使溫度計汞球部的底端距試管底部約為15mm;將試管浸入約16℃的水浴中,通過軟木塞在試管口處調節試管的高度使溫度計的分浸線同水面相平;加熱使水浴溫度以每分鐘2℃的速率升至38℃,再以每分鐘1℃的速率升溫至供試品的第壹滴脫離溫度計為止;檢讀溫度計上顯示的溫度,即可作為供試品的近似熔點。再取供試品,照前法反復測定數次;如前後3次測得的熔點相差不超過1℃,可取3次的平均值作為供試品的熔點;如3次測得的熔點相差超過1℃時,可再測定2次,並取5次的平均值作為供試品的熔點。

5 附錄Ⅶ D凝點測定法

凝點系指壹種物質照下述方法測定,由液體凝結為固體時,在短時間內停留不變的最高溫度。

某些藥品具有壹定的凝點,純度變更,凝點亦隨之改變。測定凝點可以區別或檢查藥品的純雜程度。

5.1 儀器裝置

如圖。內管A為內徑約25mm、長約170mm的幹燥試管,用軟木塞固定在內徑約40mm、長約160mm的外管B中,管底間距約10mm。內管用壹軟木塞塞住,通過軟木塞插入刻度為0.1℃的溫度計C與攪拌器D,溫度計汞球的末端距內管底約10mm。攪拌器D為玻璃棒,上端略彎,末端先鑄壹小圈,直徑約為18mm,然後彎成直角。內管連同外管垂直固定於盛有水或其他適宜冷卻液的1000ml燒杯中,並使冷卻液的液面離燒杯口約20mm。

圖?凝點測定儀器裝置

5.2 測定法

取供試品(如為液體,量取15ml,如為固體,稱取15~20g,加微溫使熔融),置內管中,使迅速冷卻,並測定供試品的近似凝點。再將內管置較近似凝點約高5~10℃的水浴中,使凝結物僅剩極微量未熔融。將儀器按上述裝妥,燒杯中加入較供試品近似凝點約低5℃的水或其他適宜的冷卻液。用攪拌器不斷攪拌供試品,每隔30秒鐘觀察溫度1次,至液體開始凝結,停止攪拌並每隔5~10秒鐘觀察溫度1次,至溫度計的汞柱在壹點能停留約1分鐘不變,或微上升至最高溫度後停留約1分鐘不變,即將該溫度作為供試品的凝點。

5.3 附註

如某些藥品在壹般冷卻條件下不易凝固者,需另用少量供試晶在較低溫度使凝固後,取少量作為母晶加到供試品中,方能測出其凝點。

6 附錄Ⅶ E旋光度測定法

平面偏振光通過含有某些光學活性化合物的液體或溶液時,能引起旋光現象,使偏振光的平面向左或向右旋轉。旋轉的度數,稱為旋光度。偏振光透過長1dm且每1ml中含有旋光性物質1g的溶液,在壹定波長與溫度下測得的旋光度稱為比旋度。測定比旋度(或旋光度)可以區別或檢查某些藥品的純雜程度,亦可用以測定含量。

除另有規定外,本法系采用鈉光譜的D線(589.3nm)測定旋光度,測定管長度為1dm(如使用其他管長,應進行換算),測定溫度為20℃。用讀數至0.01°並經過檢定的旋光計。

測定旋光度時,將測定管用供試液體或溶液(取固體供試品,按各品種項下的方法制成)沖洗數次,緩緩註入供試液體或溶液適量(註意勿使發生氣泡),置於旋光計內檢測讀數,即得供試液的旋光度。使偏振光向右旋轉者(順時針方向)為右旋,以“+”符號表示;使偏振光向左旋轉者(反時針方向)為左旋,以“”符號表示。用同法讀取旋光度3次,取3次的平均數,照下列公式計算,即得供試品的比旋度。

對液體供試品

對固體供試品

式中?[a]為比旋度;

D為鈉光譜的D線;

t為測定時的溫度,℃;

l為測定管長度,dm;

a為測得的旋光度;

d為液體的相對密度;

c為每100ml溶液中含有被測物質的重量(按幹燥品或無水物計算),g。

旋光計的檢定,可用標準石英旋光管進行,讀數誤差應符合規定。

6.1 註意事項

(1)每次測定前應以溶劑作空白校正,測定後,再校正1次,以確定在測定時零點有無變動;如第2次校正時發現零點有變動,則應重新測定旋光度。

(2)配制溶液及測定時,均應調節溫度至20℃±0.5℃(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

(3)供試的液體或固體物質的溶液應充分溶解,供試液應澄清。

(4)物質的比旋度與測定光源、測定波長、溶劑、濃度和溫度等因素有關。因此,表示物質的比旋度時應註明測定條件。

7 附錄Ⅶ F折光率測定法

光線自壹種透明介質進入另壹透明介質時,由於光線在兩種介質中的傳播速度不同,使光線在兩種介質的平滑界面上發生折射。常用的折光率系指光線在空氣中進行的速度與在供試品中進行速度的比值。根據折射定律,折光率是光線入射角的正弦與折射角的正弦的比值,即

式中?n為折光率;

sin i為光線的入射角的正弦;

sin r為光線的折射角的正弦。

物質的折光率因溫度或入射光波長的不同而改變,透光物質的溫度升高,折光率變小;入射光的波長越短,折光率越大。折光率以表示,D為鈉光譜的D線,t為測定時的溫度。測定折光率可以區別不同的油類或檢查某些藥品的純雜程度。本法系采用鈉光譜的D線(589.3nm)測定供試品相對於空氣的折光率(如用阿培折光計,可用白光光源),除另有規定外,供試品溫度為20℃。

測定用的折光計需能讀數至0.0001,測量範圍1.3~1.7,如用阿培折光計或與其相當的儀器,測定時應調節溫度至20℃±0.5℃(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測量後再重復讀數2次,3次讀數的平均值即為供試品的折光率。

測定前,折光計讀數應使用校正用棱鏡或水進行校正,水的折光率20℃時為1.3330,25℃時為1.3325,40℃時為1.3305。

8 附錄Ⅶ G pH值測定法

pH值是水溶液中氫離子活度的方便表示方法。pH值定義為水溶液中氫離子活度的負對數,即pHlgaH+。但氫離子活度卻難以由實驗準確測定。為實用方便,溶液的pH值規定為由下式測定:

式中E為含有待測溶液(pH)的原電池電動勢,V;

Es為含有標準緩沖液(pHs)的原電池電動勢,V;

k為與溫度(t,℃)有關的常數。

k0.05916+0.000198(t25)

由於待測物的電離常數、介質的介電常數和液接界電位等諸多因素均可影響pH值的準確測量,所以實驗測得的數值只是溶液的表觀pH值,它不能作為溶液氫離子活度的嚴格表征。盡管如此,只要待測溶液與標準緩沖液的組成足夠接近,由上式測得的pH值與溶液的真實pH值還是頗為接近的。溶液的pH值使用酸度計測定。水溶液的pH值通常以玻璃電極為指示電極、飽和甘汞電極為參比電極進行測定。酸度計應定期進行計量檢定,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測定前,應采用下列標準緩沖液校正儀器,也可用國家標準物質管理部門發放的標示pH值準確至0.01pH單位的各種標準緩沖液校正儀器。

8.1 1.儀器校正用的標準緩沖液 8.1.1 (1)草酸鹽標準緩沖液

精密稱取在54℃±3℃幹燥4~5小時的草酸三氫鉀12.71g,加水使溶解並稀釋至1000ml。

8.1.2 (2)苯二甲酸鹽標準緩沖液

精密稱取在115℃±5℃幹燥2~3小時的鄰苯二甲酸氫鉀10.21g,加水使溶解並稀釋至1000ml。

8.1.3 (3)磷酸鹽標準緩沖液

精密稱取在115℃±5℃幹燥2~3小時的無水磷酸氫二鈉3.55g與磷酸二氫鉀3.40g,加水使溶解並稀釋至1000ml。

8.1.4 (4)硼砂標準緩沖液

精密稱取硼砂3.81g(註意避免風化),加水使溶解並稀釋至1000ml,置聚乙烯塑料瓶中,密塞,避免空氣中二氧化碳進入。

8.1.5 (5)氫氧化鈣標準緩沖液

於25℃,用無二氧化碳的水和過量氫氧化鈣經充分振搖制成飽和溶液,取上清液使用。因本緩沖液是25℃時的氫氧化鈣飽和溶液,所以臨用前需核對溶液的溫度是否在25℃,否則需調溫至25℃再經溶解平衡後,方可取上清液使用。存放時應防止空氣中二氧化碳進入。壹旦出現渾濁,應棄去重配。

上述標準緩沖溶液必須用pH值基準試劑配制。不同溫度時各種標準緩沖液的pH值如下表。

溫度

/℃

草酸鹽標準緩沖液

苯二甲酸鹽標準緩沖液

磷酸鹽標準緩沖液

硼砂標準緩沖液

氫氧化鈣標準緩沖液(25℃飽和溶液)

0

1.67

4.01

6.98

9.64

13.43

5

1.67

4.00

6.95

9.40

13.21

10

1.67

4.00

6.92

9.33

13.00

15

1.67

4.00

6.90

9.28

12.81

20

1.68

4.00

6.88

9.23

12.63

25

1.68

4.01

6.86

9.18

12.45

30

1.68

4.02

6.85

9.14

12.29

35

1.69

4.02

6.84

9.10

12.13

40

1.69

4.04

6.84

9.07

11.98

45

1.70

4.05

6.83

9.04

11.84

50

1.71

4.06

6.83

9.01

11.71

55

1.72

4.08

6.83

8.99

11.57

60

1.72

4.09

6.84

8.9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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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2.註意事項

測定pH值時,應嚴格按儀器的使用說明書操作,並註意下列事項。

(1)測定前,按各品種項下的規定,選擇兩種pH值約相差3個pH單位的標準緩沖液,並使供試品溶液的pH值處於兩者之間。

(2)取與供試品溶液pH值較接近的第壹種標準緩沖液對儀器進行校正(定位),使儀器示值與表列數值壹致。

(3)儀器定位後,再用第二種標準緩沖液核對儀器示值,誤差應不大於±0.02pH單位。若大於此偏差,則應小心調節斜率,使示值與第二種標準緩沖液的表列數值相符。重復上述定位與斜率調節操作,至儀器示值與標準緩沖液的規定數值相差不大於0.02pH單位。否則,需檢查儀器或更換電極後,再行校正至符合要求。

(4)每次更換標準緩沖液或供試品溶液前,應用純化水充分洗滌電極,然後將水吸盡,也可用所換的標準緩沖液或供試品溶液洗滌。

(5)在測定高pH值的供試品和標準緩沖液時,應註意堿誤差的問題,必要時選用適當的玻璃電極測定。

(6)對弱緩沖液或無緩沖作用溶液的pH值測定,除另有規定外,先用苯二甲酸鹽標準緩沖液校正儀器後測定供試品溶液,並重取供試品溶液再測,直至pH值的讀數在1分鐘內改變不超過±0.05止;然後再用硼砂標準緩沖液校正儀器,再如上法測定;兩次pH值的讀數相差應不超過0.1,取兩次讀數的平均值為其pH值。

(7)配制標準緩沖液與溶解供試品的水,應是新沸過並放冷的純化水,其pH值應為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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