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托吡卡胺滴眼液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2年02月05日藥監註函[2002]58號《關於公布第二批化學藥品說明書目錄的通知》發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說明書是規範修訂後的建議參考樣稿,企業如有疑異,可提出修改意見。〔適應癥〕應與原批準的內容壹致;〔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等項內容,企業提供的說明書不能比樣稿所列的少。對於說明書樣稿中的空項或未列全的項目,應要求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商品名、規格等。
藥品名稱
通用名:托吡卡胺滴眼液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Tropicamide Eye Drops
漢語拼音:Tuobikɑ'ɑn Diyɑnye
本品化學名稱為:N乙基N(4吡啶甲基)a(羥基甲基)苯乙酰胺
結構式:
分子式:C17H20N2O2
分子量:284.36
性狀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藥理毒理
本品為抗膽堿藥,能阻滯乙酰膽堿引起的虹膜、括約肌及睫狀肌興奮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狀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藥代動力學
本品系托品酸的合成衍生物。具有較低的解離常數,眼內通透性良好,組織擴散力強,可能是其起始迅速,維持時間短的原因。本品0.5%、1%溶液滴眼後20~30內散瞳及調節麻痹作用達高峰。隨後作用逐漸降低,調節麻痹(殘余的)2~6小時。散瞳(殘余的)約7小時。
本品的睫狀肌調節麻痹作用強度與劑量密切相關,其0.25、0.5、0.75和1%四種濃度均有調節麻痹作用。滴眼後,最大殘余調節度數分別為0.25% 3.17屈光度、1% 1.30屈光度。殘余調節度數能保持在2.0屈光度或以下者,0.75%和1%溶液可維持40分鐘,0.5%約為15分鐘。1%溶液壹滴滴眼後隔5~25分鐘再滴第二次,能獲得更滿意的睫狀肌麻痹作用約20~30分鐘。經2~6小時能閱讀書報,調節功能於6小時內恢復至滴藥前水平。
適應癥
用於滴眼散瞳和調節麻痹。
用法用量
滴眼劑0.5%~1%溶液滴眼,壹次壹滴,間隔5分鐘滴第二次。
不良反應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壹滴的不良反應罕見,1%溶液可能產生暫時的 *** 癥狀。因本品為類似阿托品的藥物,故可使閉角型青光眼眼壓急劇升高,也可能激發未被診斷的閉角型青光眼。
禁忌
閉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嬰幼兒有腦損傷、痙攣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綜合征者反應強烈應禁用。
註意事項
(1)為避免藥物經鼻黏膜吸收,滴眼後應壓迫淚囊部2~3分鐘。
(2)如出現口幹、顏面潮紅等阿托品樣毒性反應應即停用,必要時予擬膽堿類藥物解毒。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
嬰幼兒對本品的不良反應極為敏感,藥物吸收後可引起眼局部皮膚潮紅、口幹等。
老年患者用藥
高齡者容易產生類阿托品樣毒性反應,也有可能誘發未經診斷的閉角型青光眼,壹經發現應即停藥。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藥物過量
規格
(1)6ml:15mg (2)6ml:30mg
貯藏
密閉保存。
包裝
有效期
批準文號
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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