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銷售劣藥從重處罰的原因是什麽?

銷售劣藥從重處罰的原因是什麽?

銷售劣藥從重處罰的原因是什麽?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造成殘疾或者其他嚴重後遺癥,或者因使用劣藥延誤治療,致使病情加重造成死亡等嚴重後果的危害。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劣藥罪有什麽區別 1.定義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銷售劣藥罪,是指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劣藥而銷售,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2.犯罪客體不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客體只能是劣藥,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客體只能是假藥。藥品管理法》對假藥和劣藥的範圍有明確規定。3.構成犯罪的標準不同。生產、銷售假劣藥品只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才構成犯罪,在形式上是犯罪,在結果上是犯罪。而生產、銷售假藥只要足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就構成犯罪,在犯罪形態上是危險犯。4.社會危害性不同。劣藥的本質是藥品的質量和使用效果不符合標準規定和預期療效,而假藥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以非藥品充當藥品或以其他種類的藥品充當這類藥物,"假藥 "往往比 "劣藥 "對人體造成的危害、影響更為嚴重。影響更為嚴重。5.刑罰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重於生產、銷售劣藥罪,前者最高刑為死刑,後者最高刑為無期徒刑。刑法》第壹百四十壹條 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國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並按假藥論處的藥品和非藥品。第142條 生產、銷售劣藥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中華人民****》和《國家藥品管理法》規定的劣藥。銷售劣藥必須嚴懲,本來生病就會給自己和家人造成負擔,如果在購買劣藥後,會使病情嚴重擴大起來,甚至因為劣藥導致死亡,這就等於犯了殺人罪。無論是賣假藥還是賣劣質藥都是違法行為,打假人人有責,必須舉報。
  • 上一篇:二戰時期愛國人士捐贈中國多少飛機大炮
  • 下一篇:金屬表面磷化技術論文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