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孕婦可以吃藥嗎?

孕婦可以吃藥嗎?

孕婦用藥的安全性有幾種分類方法,其中美國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制定的標準清晰、科學、客觀,因此被世界各國醫生廣泛接受。FDA將藥物的安全性分為A、B、C、D、x五類,有些藥物有兩種不同的風險水平,壹種是普通劑量水平,壹種是非常規劑量水平。

1,甲級

在對對照組藥物的研究中,懷孕前三個月的女性沒有看到任何對胎兒造成傷害的跡象(接下來的六個月也沒有任何傷害的證據),這類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很小。?

列為A級的藥物很少,維生素屬於這壹類藥物,如各種維生素B、C,但在正常範圍內,維生素A是A類藥物,而大劑量的維生素A,日劑量20,000 I U,可致畸,成為X類藥物。

2.b級。

動物生殖研究中未發現藥物對胎兒的不良影響(未對孕婦進行對照研究)。或者在動物生殖研究中發現了藥物的副作用,但這些副作用並沒有在懷孕前三個月的女性身上得到證實(並且在接下來的六個月內也沒有發現危害的證據)。

被列為B級的藥物不多,但好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抗生素都屬於這壹類。比如所有青黴素類和大部分頭孢菌素類都是乙類藥品,常用的氨芐西林、頭孢拉定、頭孢曲松、頭孢他啶等用於重癥感染搶救的都是乙類藥品。此外,克林黴素、克林黴素、紅黴素、呋喃妥因也是乙類藥物。

眾所周知甲硝唑是治療滴蟲病的藥物,但也是治療厭氧菌感染的優秀藥物。雖然在動物實驗中可引起嚙齒類動物致畸,但在人類長期積累的大量臨床資料中證明,甲硝唑雖然在妊娠早期使用,但並未增加胎兒的致畸率。因此,在F DA的妊娠期用藥分類中,甲硝唑被列為B類。

在抗結核藥物中,乙胺丁醇屬於乙類藥物。吲哚美辛、雙氯芬酸和布洛芬都是常用的乙類藥品。但需要註意的是,妊娠32周後,服用吲哚美辛可能引起胎兒動脈導管狹窄或閉鎖,導致胎兒死亡。因此,吲哚美辛不應在32周後服用。

洋地黃、地高辛、毛果蕓香堿都是心血管系統的乙類藥品。在對胎兒有害的腎上腺皮質類藥物中,潑尼松也屬於乙類。

3.c級。

動物研究證明,藥物對胎兒有害(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者沒有對孕婦的對照研究,或者沒有對孕婦和動物的研究。這類藥物只有在權衡對孕婦的好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後才能使用。

列為c級的藥物比較多,這類藥物上市時間不長或者很少用於孕婦,是否會對妊娠早期的胎兒造成損害也沒有報道,很難得出比較確切的結論。以喹諾酮類為例。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氧氟沙星對骨骼和軟骨有損害。

在人類中,已有600多例在妊娠早期服用該藥,6例在分娩後的兒童生長期出現腿痛,但癥狀很快消失,沒有人留下後遺癥,所以這個數據的論據是該藥仍然是安全的。但是診所還需要等待更多的報告來證明其無害性。

慎用丙類藥物。如果有替代藥物,選擇替代藥物。否則,權衡利弊後,向患者或家屬說明選擇這種藥物的理由。

以結核病為例:由於常用的抗結核藥物中只有乙胺丁醇是乙類藥物,而抗結核治療往往是幾種藥物聯合使用,因此需要考慮應用對氨基水楊酸鈉、異煙肼等丙類藥物。如果患者在妊娠早期並發肺結核,應向患者說明情況。

大部分抗病毒藥物屬於丙類,如用於艾滋病的阿昔洛韋(阿昔洛韋)和齊多夫定。壹些抗癲癇藥物和鎮靜劑,如乙琥胺、非尿烷、巴比妥、戊巴比妥等。自主神經系統藥物中,膽堿能藥物和抗膽堿能藥物屬於丙類;至於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則屬於丙類,如腎上腺素、麻黃堿、多巴胺等。

在降壓藥中,甲基多巴、哌唑嗪和所有常用的血管擴張藥,如那明、安乃近和戊四氮,都屬於丙類,而利尿劑中的呋塞米和甘露醇屬於丙類..腎上腺皮質類藥物中,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屬於丙類。

4.D級

有明確的證據表明,藥物對人類胎兒是有害的,但即便如此,孕婦服用後肯定是有益的(例如,使用這種藥物挽救生命或治療用其他更安全的藥物無效的嚴重疾病)。

由於實驗和臨床證據,在懷孕期間,尤其是在懷孕早期,分類為D的藥物並不是盡可能多地使用。四環素族是典型的抗生素。孕期使用四環素或土黴素,破壞胎兒牙齒的琺瑯質,成年後變黃,是使用四環素家族藥物的結果。妊娠期盡量不要使用氨基糖苷類藥物,如鏈黴素,可能會損傷第八腦神經,引起聽力下降。

至於抗腫瘤藥物,幾乎都是D類藥物。以甲氨蝶呤為例。20世紀40年代末,人們意識到MTX應用於白血病合並妊娠可導致絨毛壞死和流產。因此,在20世紀50年代初,赫茲和其他人萌發了用MTX治療絨毛膜癌的想法,並取得了成功。如今,MTX已被廣泛用於治療與滋養層相關的疾病,如異位妊娠和胎盤植入。其他抗腫瘤藥物如順鉑和5-氟尿嘧啶也加入了這壹行列。所以孕期禁用抗腫瘤藥物。

中樞神經系統藥物中,乙類藥物使用劑量小,丁類藥物使用劑量大。尤其是長期使用對胎兒是有害的,主要表現為胎兒生長發育不良,產後出現藥物成癮,易怒,哭鬧等。

許多抗癲癇藥物是D類藥物,如丁酮和三甲基二酮,它們具有致畸作用。需要註意的是,妊娠後癲癇患者的胎兒畸形率高於壹般人群,使用抗癲癇藥物可增加畸形率,尤其是幾種抗癲癇藥物同時應用於無法控制的癲癇發作時,在診治妊娠合並癲癇時,需要向患者及家屬說明。

在鎮靜催眠藥中,地西泮、氮酮、甲氧麻黃酮和去甲羥基地西泮都是D類藥物。如果孕婦在妊娠早期出現早孕反應、失眠等癥狀,則不應給予此類藥物。

利尿劑中,氫氯噻嗪、依他尼酸、苯二氮卓類都是D類藥物,孕期不宜使用。至於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水楊酸鹽、水楊酸鈉小劑量使用時為丙類藥物,但長期大劑量使用,有時甚至會成癮,對胎兒不利,成為丁類藥物。

事實上,目前可供人們選擇的藥物有上千種,其中有B、C、D類藥物,所以人們可以選擇B類或C類藥物,而不是D類藥物。

5.X級

對動物和人的藥物研究或人類用藥的經驗表明,藥物對胎兒是有害的,孕婦使用這類藥物是沒有用的,所以孕婦或可能懷孕的患者禁用。

這類藥物常用不多,但因致畸率高或對胎兒危害大,在孕早期和孕期禁用。沙利度胺(Thalidomide,沙利度胺)是其中最著名的壹種。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歐洲盟軍駐地附近的婦女在妊娠早期服用這種藥物,以減少妊娠反應。後來發現很多胎兒出生時上肢短,下肢合並,所以稱之為海豹樣畸形。這是人們在較早時期認識到的壹種X類藥物。

己烯雌酚是過去常用的壹種性激素,上世紀50年代初用於治療先兆流產。發現女性後代在6-26歲之間可發生陰道腺病或陰道透明細胞癌,後果嚴重,故屬X類藥物。這是兩個著名的藥物致畸案例。

維生素A大劑量口服也會致畸,也是X類藥物。維甲酸是維生素A的衍生物,是治療皮膚病的藥物,也是X類藥物。然而,人們經常忽視的是,大量飲酒,如妊娠早期大量飲酒,攝入大量乙醇,會使胎兒發育不良或畸形。

因此,在FDA的分類中,飲酒量被歸類為D,飲酒量被歸類為X..此外,鎮靜劑中的氟地西泮和氟硝西泮屬於X類藥物,抗腫瘤藥物氨基蝶呤也屬於X類藥物。

擴展數據

註意力原則

1,孕婦不要隨便使用非處方藥,所有用藥都要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2.應選擇對胚胎和胎兒傷害小的藥物;

3、應按照最小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期使用,避免聯合用藥;

4、非必要疾病,妊娠早期盡量避免服藥;

5.如果局部用藥有效,應避免全身用藥;

6.服藥前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盡量不要使用“孕婦慎用”和“孕婦禁忌”的藥物;

7、如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患病,應選擇胎兒、羊水藥物濃度接近母親藥物濃度的安全藥物,母嬰同治;

8.應使用孕婦已廣泛使用多年的藥物,盡量避免使用對胚胎、胎兒和新生兒無不良影響的藥物。只有經過理論評估的藥物才應慎用;

9.在臨近臨產或分娩期用藥時,要考慮藥物通過胎盤對生產時胎兒和出生後新生兒的影響;

10,可以通過DNA檢測技術來辨別和掌握這期間哪些藥物可以安全使用。

百度百科-FDA妊娠藥物分類

百度百科-孕婦安全用藥

  • 上一篇:“雙循環”背景下,三峽樞紐水運新通道建設勢在必行
  • 下一篇:物流公司倉儲部門年度工作總結精選範文8篇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