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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醫療包惠1號投保人信息如何變更?

如果您想更改被保險人,您需要取消您購買的江蘇醫療包惠1號,然後重新購買。

江蘇醫療包惠1號”是江蘇省首款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普惠性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由江蘇省醫保局指導,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監管,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個人自願投保。由11家商業保險公司* *聯合推出,價格為65438+。

“江蘇醫療包惠1號”緊密銜接基本醫保,突破醫保目錄,主要提供醫保四大保障:

第壹,保障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個人繳納的部分。重點保障住院、門診治療和使用國家談判“雙通道”藥品發生的醫保目錄內費用。基本醫保保障後,個人自付部分較高。該責任年度免賠額為654.38+00000元,“超出免賠額0至654.38+00000元”為65%,“超出免賠額654.38+000000元以上”為77%,最高賠償654.38+000000元。

第二,保障基本醫保範圍之外的部分。重點保障住院和門診治療合理、必要的自付費用,包括自付費用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有效減輕患者自付費用負擔。該責任年度免賠額為2萬元,“超過免賠額0至654.38+萬元”賠付55%,“超過免賠額654.38+萬元”賠付67%,最高賠付654.38+0萬元。

第三,重特大疾病的再保險部分。為切實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沈重的醫療費用負擔,對上述兩項保障責任保障後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再次賠付(含免賠額1,000元和2萬元,含自付費用和自費總額)。本保障責任免賠額為5萬元,賠付比例為45%,最高賠付金額為654.38+0萬元。

第四,壹些特殊重疾補充保障責任。根據合同約定,該產品將為部分特殊重疾提供補充保障,最高賠付20萬元,以進壹步減輕相關患者的高額費用負擔。

法律依據:

江蘇省人民政府、江蘇省委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二、主要任務

(壹)完善公平、適度、統壹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1.全面鞏固和提高統籌層次。到2022年,全面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同步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現市級統籌,推進設區市統壹醫療救助範圍、救助標準、經辦管理、定點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探索推進市級以下醫療保障部門垂直管理。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統籌調整和預算考核的思路,推進省級統籌。

2.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對職工和城鄉居民實行分類保障,待遇與繳費掛鉤,基金專戶管理。統壹參保登記、籌資繳費、待遇支付等基本政策。統壹醫保目錄,規範醫保支付政策確定方法。改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建立健全門診經濟保障機制。完善統壹的門診慢性病和門診特殊疾病保障制度。

3.建立覆蓋全民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完善和規範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貼、公務員醫療補貼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實現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全覆蓋,穩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4.完善統壹規範的醫療救助制度。建立救助對象精準識別和實時享受機制,確保重點救助對象和其他救助對象分類施策。加大醫療救助財政投入,全面落實救助對象參保繳費補貼政策。強化醫療救助功能,適當提高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將救助對象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的自付費用控制在住院總費用10%的政策範圍內。

5.完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下,確保醫療機構先治療後收費,醫保基金先支付後結算。完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確保患者不受醫療費用影響。統籌使用醫療保障資金和公共衛生服務資金,提高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付比例,實現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的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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