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醫藥過票的過程和細節

醫藥過票的過程和細節

所謂的“過票”,指的是業務員借用或租用其他藥品經營企業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自行組織貨源銷售給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後,再到經營企業開具《銷售發票》和《銷售清單》,以經營企業提供的條件經營藥品。簡單地說,就是無證經營者使用有證企業的票據進行的經營行為。

對於這種行為,義務性條款為《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藥品經營企業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營櫃臺、攤位、發票、納稅及證、照等,為其經營藥品提供條件,出租、出借、轉讓《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定性條款為《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壹條第七款:嚴禁無《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有下列情況之壹的,按無證經營處理:…(七)無《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借藥品經營企業提供的條件參加藥品經營的;對於出租、出借方應按《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條處理,對承租、承借方應按《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處理。

擴展資料:

1、GSP操作規程。對通過GSP認證的企業,其藥品購進、驗收、養護、銷售、庫存情況均應有記錄,而在很短時間內補齊這些手續出會有難度。

比如采購部應留有藥品采購計劃,首營企業或首營藥品應提供供方資料,並有質檢人員簽字,特殊儲存條件的藥品、易變質的藥品、易引起變質的季節應有藥品在庫養護情況等。

2、人力資源。可調取企業在職人員花名冊,對關鍵崗位人員如企業采購員、倉庫驗收人員、復核人員、開票人員等均應進行記錄和對照,並索取企業與銷售員簽訂的勞務合同,培訓和考核資料證明等。

3、財務情況。可註意收集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的文件以及發票的管理、使用情況。如收集發票購置本(確定發票編號),發票存根聯(核對涉案發票數量),發票原始憑證,發票上的供貨單位是否合法,發票監制章是否是縣級以上稅務部門印章,發票擡頭是否是被檢查單位。

發票是否雙面復寫,購藥貨款的匯出票據、銷售所得的收取憑證等以確定貨款是否體外循環。有必要的話,可請專職財務人員協助查清藥品貨款流向。

4、書面證據。對需要以書面形式固定的證據,可以以現場檢查筆錄、調查筆錄、復印、拍照等形式予以固定。對企業認定的業務員或業務行為屬非法的,要求企業出具證明予以確認。

百度百科-過票

  • 上一篇:淘寶客推廣有哪些方式?
  • 下一篇:美國外賣可以用醫保卡嗎?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