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特殊疾病報銷種類
肝硬化、精神病、惡性腫瘤、肝豆狀核變性、丙型肝炎、帕金森病、類風濕關節炎、冠心病、高血壓三期、糖尿病、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腎功能不全、系統性紅斑狼瘡、乳腺癌(內分泌治療)、肝移植術後、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癲癇、膀胱腫瘤(灌註治療)等21種疾病。
二、2022特殊疾病門診的報銷標準
門診特殊病指特定的壹些需要長期門診治療、費用較高又不需要住院治療的慢性疾病。患有門診特殊病類的職工需先到醫保定點醫院確診,而後在社會保險中心進行門診特殊病登記後,方可享受門特報銷。特殊病種門診壹級醫院起付線為400元/次,二級醫院為640元/次,三級醫院為880元/次,壹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起付標準為200元/次,二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起付標準為440元/次。門診特殊病起付標為1300元,如果同時發生住院或兩種及以上門特病,按就高原則合並起付線。
1.什麽是按就高原則合並起付線
合並起付線就是,在壹個自然年度內,門診特殊病患者發生門特病和住院治療的醫療費,起付標準按照就高的原則,合並執行壹個起付標準。起付標準合並的方法是:門特病起付標準只與壹個年度內第壹次住院的起付標準合並。住院分為壹級、二級、三級醫院和家庭病床住院。壹級醫院起付線是800元,二級醫院1100元,三級醫院1700元,家床660元。
舉例說明,壹般情況下,如果參保患者先看門特病已經發生了1300元醫療費後又住院治療,要是選擇三級醫院住院治療,還需要交400元起付標準;要是選擇二級、壹級醫院或家床住院的就不再收取起付標準了。
如果先住院治療後發生門特病費用的患者,壹般情況下,要是先在三級醫院住院治療的,再治療門特病時不再收取1300門特病起付標準;要是先在二級醫院住院治療,已經交了1100元起付標準的,再治療門特病時需要交200元起付標準;要是先在壹級醫院住院治療,已經交了800元起付標準的,再治療門特病時需要交起500元付標準;要是先進行家庭病床治療,已經交了660元起付標準的,再治療門特病時需要交640元起付標準。
2.門診特殊病的門檻費、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職工醫保:壹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相關法規治療範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城鄉居民醫保:壹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符合相關法規治療範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門特病的門檻費也是500元,壹個年度內分別發生住院和門特病治療,或者發生兩種以上門特病,合並成壹個門檻費,最高支付限額也是18萬元。報銷比例學生和成年居民不同,學生兒童按照壹級醫院65%、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5%比例報銷;成年居民也是按照繳費不同檔次和醫院級別分別是壹級醫院高檔65%、中檔60%、低檔55%,二級醫院高檔60%、中檔55%、低檔50%,三級醫院高檔55%、中檔50%、低檔45%。
3.報銷公式:
壹個治療期內門特費用總額-全自費-起付標準-個人首先自付部分)*補償比例
二、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報銷須知
1.特殊病種門診應在人民醫院醫療保險服務部(或協議約定的定點醫院)就診若確需轉外地醫院就診的,由醫療服務部(或協議約定的定點醫院)出具證明,經社保中心批準。優化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探索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實現路徑。
2.壹個結算年度內,特殊病職工起付標準:1000元,城鎮居民起付標準:500元。起付標準以內由個人自負,起付標準以上部分按比例報銷,職工報80%,居民報40%(註:醫療費用是指符合醫保報銷範圍內的醫療費用)。
3.藥品、診療項目報銷按《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目錄》規定執行。
4.醫療費用報銷範圍僅限於已審批的特殊病種。
5.報銷時攜帶醫保C卡、特殊病種門診發票、病歷、處方等相關材料。
6.特殊病種在定點門診部就診憑醫保C卡結算,轉診人員門診醫療費用先由自己墊付後送社保中心報銷。
7.每次就診時,請仔細核對發票上的姓名、財務公章。
8.每次配藥量不得超過壹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