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金華藥品潔凈室的建設

金華藥品潔凈室的建設

妳好,是這裏嗎?***33頁,請將全文發至地址。

第1條:建築工程材料和構件的測試和取樣

壹、建築工程混凝土試件檢測取樣

(a)混凝土試件的抗壓強度

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2011版)、《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9-2010),預拌混凝土(GB 14902)取樣及試件留置規定如下:

1,每拌制100盤但不超過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樣頻率不得少於壹次;當同壹配合比的混凝土每工作班不足100盤時,取樣頻率不得少於壹次;

2、當壹次連續澆築超過1000立方米時,同壹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每200立方米不得少於壹次;

3、同壹樓層、同壹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壹次;

4.建築地面混凝土試塊的組數,每層(或檢驗批)建築地面工程不應少於1組。當每層(或檢驗批)建築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時,每增加1000平方米應增加1組試塊;不足1000平方米時,按1000平方米計算。改變配合比時,也應制作相應數量的試塊;

5.每次取樣至少應留置壹組標準養護試件,同條件試件留置組數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6、混凝土結構工程中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應留置同條件養護試件;

7.同強度等級、同條件試件的留置數量應根據混凝土的數量和重要性確定,不得少於10組,每個項目不得少於3組。

8、預拌(商品)混凝土,出廠檢驗取樣每100盤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1次,每工作班拌制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少於100盤時,取樣不得少於壹次;

9.混凝土灌註樁每灌註50立方米必須有壹組標準試件,不足50立方米的樁必須有壹組標準試件。

註:根據金華市建設局頒布的《金華市建設工程混凝土試件和砌築砂漿試件管理規定》(金市簡佩筠[2008]90號),灌註樁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無漿連續澆築時,也可每澆築50立方米留1組標養試件,連續澆築混凝土量不足50立方米時,不得少於1組標養試件;每個標準試件的強度代表相應範圍內的所有樁。

(2)混凝土抗滲試件

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2011版)和《地下防水工程驗收規範》(GB 50208-2011),取樣和留樣規定如下:

1、地下防水混凝土連續澆築混凝土量在500立方米以下時,同壹工程、同壹配合比應留置壹組(6個)抗滲試塊,且每個工程不得少於兩組。

2、同時按混凝土抗壓強度試件的規定留置混凝土抗壓強度試件。

(3)粉煤灰混凝土試件

根據《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程》(GBJ146-1990),取樣和試件留置規定如下:

1.非大體積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應制作壹組試塊;每拌制500m3大體積粉煤灰混凝土,至少制作壹組試塊。當數量小於上述規定數量時,每班至少應制作壹組試塊。

2.粉煤灰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齡期:

a、地面工程宜為28d;

b、地面工程應為28d或60d;

c、地下工程應為60d或90d;

d、大體積混凝土工程應為90d或180d。

註:《大體積混凝土施工規範》(GB50496-2009)定義大體積混凝土是指混凝土結構最小幾何尺寸不小於1m的大體積混凝土,或由於混凝土中膠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溫度變化和收縮而預計產生裂縫的混凝土。

二、砂漿試件

根據《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11)和《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9-2010),取樣和留樣規定如下:

1,每批不超過250立方米的砌築用各種強度等級的普通砌築砂漿,每臺攪拌機至少檢驗壹次,每次至少制作壹組試塊。驗收預拌砂漿、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專用砂漿時,可抽檢三組。

2、樓地面所用砂漿,建築樓地面工程的每層不應少於壹組;當每棟建築的建築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時,每增加1,000平方米增加壹組試件,不足1,000平方米的面積按1,000平方米計算。

當配合比發生變化時,應按此要求分別制作相應數量的試件。

三、水泥和粉煤灰的檢測取樣

(1)水泥

1.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2011版)和《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3-2011)的要求,水泥將進場。

2.當對使用中的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矽酸鹽水泥超過壹個月)時,應進行復驗,並根據復驗結果使用。

3.檢驗數量:每個單位工程,應按連續進場的同廠家、同標號、同品種、同批號的水泥進行細度、凝結時間、安定性和強度檢驗,袋裝水泥不超過200噸為壹批,散裝水泥不超過500噸為壹批,每批至少取樣壹次。

4.對於進場的袋裝水泥,每批隨機抽取20個以上不同部位,將取樣管插入水泥中適當深度,用拇指按壓氣孔,小心取出取樣管,將樣品放入清潔、幹燥、無汙染的容器中。

對於散裝水泥,當取水泥深度小於2m時,采用槽形管狀取樣器,通過轉動取樣器內管的控制開關,將水泥插入適當位置的壹定深度,然後關閉後小心泵出,取的樣品放入清潔、幹燥、無汙染的容器中。

5.總抽樣量每批不少於12kg。

(2)粉煤灰

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2011版)和《水泥混凝土用粉煤灰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1596-2005),抽樣規定如下:

粉煤灰應按進貨批次取樣,每批不得超過200噸,不足200噸按200噸計。取樣應具有代表性,可連續取樣或在10個以上不同位置取樣,總量不少於3 kg。

四、普通混凝土用砂、石檢測取樣

(1)砂石的驗收

根據《普通混凝土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52-2006)、《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2011版)和《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3-2065438)

1,用戶應按同壹產地和規格分批驗收抽樣檢驗。用大型工具(如火車、貨船或汽車)運輸的,以400立方米或600噸為壹驗收批。如果用小型工具運輸(如馬車等。),200立方米或300噸應視為壹個驗收批。不足的也算壹批。

當砂或石質量相對穩定,進料量較大時,1000噸可視為壹個驗收批。

2.對於砂,每壹驗收批至少應檢查其粒度分布、表觀密度、堆積密度、含泥量和泥塊含量;如果是海砂,還要檢測氯離子含量。

3.對於石料,每壹驗收批至少應進行顆粒級配、表觀密度、堆積密度、含泥量、含泥量和針片狀顆粒含量檢驗。對於重要項目或特殊項目,應根據工程要求增加檢測項目。碎石應做強度試驗,壹般可做壓碎指標,配制C60及以上混凝土時應做巖石抗壓強度試驗。

(2)抽樣方法

每壹驗收批的抽樣方法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去除取樣部位的表層。然後,從沙子的每個部分取大約8個樣品,形成壹組樣品。對於石頭,從不同部分(五個不同部分均勻分布在堆的頂部、中部和底部)抽取大約相等的65,438+05個樣本,以形成壹組樣本。2、從帶式輸送機上取樣時,應定期從卸料處的尾部用給料機取樣,砂子為4份,石子為8份,分別形成壹組樣品。

3.在火車、汽車和貨船上取樣時,應在不同部位和深度分別取8份大致相等的沙子和16份石頭,組成壹組樣品。

4、如果檢驗不合格,應重新取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二次復檢。如仍有壹個樣品不能滿足標準要求,則按不合格處理。

5.砂的取樣量壹般為30kg,石料為100 ~ 120kg。

6.每次單次試驗,每組樣品的取樣數量不得少於下表的要求:

  • 上一篇:在泰國有什麽東西是千萬不能買的嗎?
  • 下一篇:苦海無邊的印度留學生活,唐朝和尚效法唐僧,為何卻成邯鄲學步?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