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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內設機構

行政級別:副廳級

內設機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處、督察處、調查處、偵查處、緝私處、法制處、情報與科技處;下轄煙臺海關緝私分局、濟南海關緝私分局、威海海關緝私分局、日照海關緝私分局、濰坊海關緝私分局、濟寧海關緝私分局、黃島海關緝私分局、流亭機場海關緝私分局、龍口海關緝私分局、榮成海關緝私分局。海關緝私分局、黃島海關緝私分局、流亭機場海關緝私分局、龍口海關緝私分局、榮成海關緝私分局等10個緝私分局行政級別均為正科級;淄博海關緝私科、泰安海關緝私科行政級別為正科級。

2016年,青島海關開展 "青劍1602 "專項行動,摧毀壹個以低報價格、低報數量走私進口 "ZIPPO "打火機的犯罪團夥,案值約1.69億元。

主要職責:

1.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制定偵破走私犯罪案件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對轄區內走私犯罪案件采取措施。偵查、拘留、逮捕、預審;對抗拒、阻礙海關偵查走私犯罪案件的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4.擬訂查處行政違法行為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5.擬訂海關打擊走私犯罪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6.擬訂海關打擊走私犯罪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7.擬訂海關打擊走私犯罪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8.擬訂海關打擊走私犯罪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9.制定打擊海上走私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6.制定反走私情報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7.制定反走私情報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7.組織協調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8.承辦轄區內申訴、復議、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

9.主管緝私警察隊伍的思想、組織和業務建設,按照權限管理緝私系統有關幹部人事、教育培訓等工作;

10.負責緝私系統的警務督察、紀檢監察工作;

11.管理緝私系統的財力、物資裝備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科室:政策研究室、綜合業務室、總值班室、秘書科、新聞宣傳科、機要檔案科、政務信息化科等7個科室。

主要職責:

1.辦公室是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參謀服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隸屬海關的工作;

3.協調各單位、各部門的工作,協助海關總署開展工作。協調各單位、各部門的工作,協助關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建立健全機關日常工作秩序和內外聯系,統壹安排關領導參加的各類活動;

4、督辦文件要求的事項、會議決定的事項和關領導交辦的事項;

5、組織開展重要調查研究。組織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

6、起草重要文件,審核青島海關文件,審核非業務性規章制度,編制大事記;

7、制定年度會議計劃,組織實施會務綜合會議的各項工作;

8、負責會務工作。

9.組織、指導、管理、檢查宣傳工作;

10.綜合管理文件、檔案、印章工作,指導各單位做好公文處理、機要檔案和保密工作;

11.擬訂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組織實施信息化項目,管理信息化專項資金;

12.落實值班職能管理,具體承擔總值班工作,做好關領導和各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脫崗管理工作,指導協調信訪工作;

13.承擔和協調各類接待任務;

14.牽頭推進關務公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關務公開的規章制度和考核評比標準等有關文件;

15.審核因公出國(境)項目,承辦本部門主管幹部因公出國(境)事宜,報海關總署審批;

16.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安全保衛的職能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7.研究答復地方人大、政協和其他部門的提案、建議、意見;

18.研究提出口岸安全保衛工作的建議、意見和建議;

19.研究提出口岸安全保衛工作的建議、意見和建議;

20.研究提出口岸安全保衛工作的建議、意見和建議;

21.牽頭辦理口岸事務,聯系當地政府口岸主管部門;

19.聯系、指導史誌工作;

2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無科室

主要職責:

1.政治部辦公室是基層建設工作和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工作的主管部門和政治部辦公室;

2.貫徹執行國家和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規劃並組織實施;

3.部署、協調、指導、檢查、督促、考核、推動基層建設工作;

4.牽頭修訂、維護《青島海關崗位操作手冊》,匯總、審核非業務部門提交的修訂意見,編輯出版《青島海關崗位操作手冊》;

5.承擔準軍事化關區紀律部隊建設工作;

6.擬訂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

7.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

8.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

9.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

10.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起草政治部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文件,審核、簽發以政治部名義下發的文件;

7.編發政治工作信息;

8.登記、催辦政治部文件規定事項、會議決定事項和部領導交辦事項;

9.協助廳領導召開 政治部日常工作會議,牽頭組織全區政治工作會議;

10.協助廳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綜合協調政治部各職能處室之間的日常工作;

11.對政治部重大問題、重大事件、有關檔案資料進行收集整理,組織編寫政治部大事記;

12.保管使用政治部印章;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廳級

內設機構:綜合科、幹部科、勞動工資科、三科。

主要職責:

1.人事處是人事公共**** 事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隸屬海關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3.在幹部管理權限內,實施隸屬海關的各項工作。幹部選拔、任免、調配、交流;

4.在編人員的錄用、考核、獎懲、退休、辭職、辭退的管理;

5.機構設置、職數、編制的管理。機構設置、編制數的管理,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6.機關各部門職責的界定與調整;

7.在編人員工資、福利、考勤、請假、休假等管理。在編人員的工資、福利、考勤、請假、休假等管理;

8.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非本機關主管幹部因公出國(境)報海關總署審批;

9.因公出國(境)人員的管理;

10.因公出國(境)人員的管理;

11.因公出國(境)人員的管理。選拔和培養海關專家隊伍;

10.人事檔案管理和人事統計工作;

11.海關職稱管理工作;

12.組織專業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評審;

13.開展機關臨時工作人員的職能管理工作;

14.受理人事處理決定和勞動爭議案件的復查、復議;

15.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下設3個科室:政工科、組織科、群團工作科。

主要職責:

1.組織宣傳科是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風俗文化建設、黨務管理等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是青島海關黨委的辦事機構;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計劃和操作規範並組織實施;

3.制定精神文明建設、海關文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全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5.負責全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6.負責全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貫徹落實機關黨委和省委的工作部署,按照黨章規定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

6.承擔機關***共青團、工會、婦女等群團管理工作,指導計劃生育工作;

7.承擔青島地區工作。承擔選拔海關關員擔任各級地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工作;

8.承辦青島海關關員和青島關區處級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的政審工作;

9.承辦青島海關關員和青島關區處級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的政審工作;

10.承辦青島海關關員和青島關區處級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的政審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正處級

內設機構:無科室

主要職責:

1、負責教育處的日常工作。教育處是教育培訓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並組織實施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督促、檢查、指導隸屬海關的工作;

3.組織實施各類培訓,頒發各類培訓證書;

4.選派人員參加脫產學習和培訓;

5、安排使用教育培訓經費;

6、建立和保管教育培訓檔案;

7、聘請和管理兼職教師;

8、組織報關員資格考試,受理、審核報關員資格,組織全國統壹考試,受理、審核報關員資格。組織全國統壹考試,受理、審核報關員資格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9.審核、認定各類學歷、學位;

10.協助做好報關院校的招生工作,接待、組織報關院校學生實習和教師現場實踐;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正處級

內設機構:無科室

主要職責:暫空行政級別:正處級

內設機構:4個科室:法律事務科、貿易管理科、知識產權保護科、系統審計監察科。

主要職責:

1.法律事務科是法律法規及相關事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起草、審核規範性文件,審核、審查機關各部門起草的業務類規章制度,負責《海關基本崗位操作手冊》(業務類)的維護和管理;

3.負責《海關基本崗位操作手冊》(業務類)的維護和管理;

4.負責《海關基本崗位操作手冊》(業務類)的維護和管理;

5.負責《海關基本崗位操作手冊》(業務類)的維護和管理;

6.負責《海關基本崗位操作手冊》(業務類)的維護和管理。維護管理;

3.規範執法行為,對重大行政行為進行審核備案,對業務疑難問題提出法律意見。為重大行政事項提供法律服務;

4.承擔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的聽證、答辯工作;負責典型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案件的責任分析;

5.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的聽證、答辯工作;

6.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的聽證、答辯工作。承擔青島海關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檢查、督促隸屬海關案件審理委員會的工作;

6.實施貿易監管職能管理,監測、分析進出口貿易監管商品情況;

7.維護、管理海關業務運行秩序;

8.維護和管理通關作業系統參數數據庫;

8.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的職能管理,對侵權嫌疑貨物通關風險提出要求和建議;協調、指導侵權貨物處置工作;移送涉嫌知識產權犯罪案件;

9.承擔知識產權法律事務接待工作。承擔青島海關法律事務接待工作;

10.承擔青島海關普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隸屬海關普法工作;

11.指導、協調、監督、考核隸屬海關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貿易監管、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等工作;

12.

12.承擔法制、貿易監管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對外宣傳工作;

13.開展與地方相關管理部門的業務聯系和協調工作;

1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下設海關征管科、減免稅科、歸類科、價格科4個科室。

主要職責:

1.海關關稅處是稅收征管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並組織實施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監督、檢查、指導隸屬海關的工作;

3.組織實施年度稅收籌劃,開展稅源分析和稅收監控;

4. 實施估價職能管理,發布進出口商品價格信息和風險參數,答復價格咨詢,對估價技術難題進行專業認定,開展價格監控;

5.實施商品歸類職能管理,對歸類前決策進行約束,對歸類難點進行專業判定,實施歸類監控;

6.實施原產地職能管理,對原產地進行預判定,實施原產地監控;

7.實施抽樣檢驗職能管理;

8.實施免稅職能管理,對免稅政策進行指導,實施免稅監管。實施減免稅職能管理,指導和監督減免稅政策的實施,監控減免稅審批,辦理進口軍事裝備減免稅審批,並組織實施減免稅的後續管理(後續審核除外);

9.對構成整車特征的進口汽車零部件實施功能管理;

10.對退稅、滯納金實施功能管理;

11.組織估價、歸類、減免稅作業技術小組開展海關技術研究;

12.指導、監督走私活動。指導、督辦走私偷逃稅款案件和不按規定計算補稅案件;

13.承辦上級負責的減免稅政策的落實工作;

14.p>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6個科室:

內設機構:綜合業務科、咨詢協調中心、單項科、單項科、單項科、單項科、單項科、單項科、單項科、單項科、單項科、單項科。

主要職責:

1.稽查科是稽查業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負責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和要求,組織開展關區電子稽查、專業化集中稽查工作,指導稽查業務現場驗收工作;

3.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報關單管理、稽查業務、稽查驗收、報關單簽發等有關事宜。證明聯簽發管理等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工作;

4.負責開展審單業務、現場審單分析評估工作;

5.負責組織實施報關單聯簽發管理等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報關單聯簽發管理等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復核單業務、現場單稽查和稅費征收業務操作過程中具體操作處理疑難問題的聯系與配合;

6.負責審單業務中產生的刪單、審批滯納金減免和非政策性退稅、擔保(或授權隸屬海關辦理)等事項的業務處理;

7.負責海關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審單業務應急處置和審單業務子系統參數設置,參與審單業務改革研究論證和組織實施工作;

8.其他審單工作相關職能。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內設機構:綜合業務科、運行監控科、海關管理科、遴選查驗科、非貿易管理科、武警協調科、艙單管理科7個科室。

主要職責:

1.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考核隸屬海關的工作;

3.組織協調隸屬海關的監管和通關業務工作;

4.負責隸屬海關監管和通關業務工作;

5.組織協調監管工作;

4.負責對H2000通關管理系統相關崗位進行授權,審核批準監管審批模式和關區代碼;

5.負責對H2000通關管理系統相關崗位進行授權,審核批準監管審批模式和關區代碼;

6.負責對H2000通關管理系統相關崗位進行授權。

6.對進出境郵遞物品、快件業務實施職能管理;

7.對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現場、海關隸屬海關實施職能管理。對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工具及其艙單實施職能管理;

8.監管技術裝備的申請、配置和資產管理,監管經費的申請、撥付、監督和使用;

9.對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工具及其艙單實施職能管理;

10.對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工具及其艙單實施職能管理。參與實施海關監管的武警部隊的職能管理;

10.與監管和通關管理職能相關的其他工作;

<> 11.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四個科室:綜合業務科、加工貿易管理科、消費管理科、商務運行監測科。

主要職責:

1.加工貿易監管處是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業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隸屬海關的工作;

3.負責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業務的監督管理。推進加工貿易監管方式改革;

4.監測分析加工貿易貨物歸類估價備案和內銷征稅情況;

5.

6.牽頭實施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等特殊監管區域的海關監管。指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安全隔離設施和海關監管設施建設,組織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預驗收,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監管模式;實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業務功能管理;

7.實施對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保稅物流中心等保稅監管場所的職能管理;

8.實施職能管理;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

內設機構:日常稽查科、專項稽查科、核查稽查科3個科室。

主要職責:

1.稽查科是稽查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海關稽查是海關的基本職能,是海關後續管理的核心力量,是以企業為主要監督管理對象,以外部稽查為基本方式的新型海關管理體制。稽查部門依據海關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相關資料和進出口貨物進行核查,對被稽查人進出口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監督管理,核查企業守法程度,促進企業規範進出口行為,確保企業快速通關,促進國家稅收,提高海關管理水平。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隸屬海關的工作;

3.分析查驗工作形勢,制定查驗工作計劃;

4.組織壹般貿易貨物、加工貿易貨物和減免稅貨物的後續查驗工作。必要時可直接或組織力量對有關企業開展後續檢驗工作;

5.組織對企業與進出口活動有關的內控制度、財務賬冊和單證等進行審核,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促進企業守法經營;

6.組織貿易調查、市場研究;

7.組織稽查研究和推廣工作 組織稽查技能和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工作;

8.組織實施總局交辦的專項檢查工作;

9.承擔系統管理、數據統計工作。承擔JC2006系統管理、數據監測、匯總上報和發布工作;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4個科室:風險測算科、風險防控科、風險信息科、推廣應用科。

主要職責:

1.風險管理科是風險管理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並組織實施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監督、檢查、指導、考核關區工作;

3.組織青島海關風險防控中心的運行、管理和評估;

4.組織風險信息的收集、處理、評估和發布;

5.組織開展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商品的綜合風險分析,提出風險防控項目並組織實施;

6. 開展企業和商品風險測算,組織制定經營風險指標參數;

7.指導、監督、評估風險布控工作,承擔H2000系統的渠道維護工作;

8.研究推廣風險管理技術和應用系統,管理風險管理平臺的業務應用;

9.組織實施風險管理平臺建設;

10.組織實施風險管理平臺建設;

11.組織實施風險管理平臺建設;

12.組織實施風險管理平臺建設;

13.組織實施風險管理平臺建設。承擔風險管理辦公室決定事項和日常事務的督辦工作;

10.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部門級

內設機構:內設機構:企業合規管理科、登記備案管理科2個科室。

主要職責:

1.企業管理科是企業管理業務及相關事務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並組織實施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監督、檢查、指導、考核隸屬海關的工作;

3.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促進企業誠信建設。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推進企業信用管理;對客戶聯絡員實施職能管理;

4.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

5.辦理報關企業核準、報關員註冊登記許可、報關員積分和報關單位註冊、備案、變更、註銷等業務。落實監督管理職能;

6.監控企業數據庫的管理;

7.聯系報關協會,指導報關企業的行業自律和培訓考核工作;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內設機構:綜合科、網絡管理科、系統管理科、軟件開發科、運行維護科、通信科、信息安全科、軟件維護科8個科室。

主要職責:

1.科技處是科技開發與管理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關區工作;

3、負責關區科技開發與管理工作。計算機設備、通信設備、網絡設備的申請、撥付和科技應用專項資金的申請、撥付、使用的監督管理;

4.承擔科技應用項目的立項、技術設計、方案制定、協助移植推廣等項目管理工作;

5.承擔科技應用項目的技術設計、方案制定、協助移植推廣等項目管理工作;

6.承擔計算機系統、通信系統、網絡系統的運行、維護等管理工作;

6.承擔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安全管理和海關作業單證防偽鑒定管理工作;

7.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四個科室:綜合業務科、統計科、分析科、數據管理科。

主要職責:

1.綜合統計科是統計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隸屬海關的工作;

3.落實海關統計數據質量 管理、匯總、審核、上報貿易統計數據、業務統計數據和報關單通關數據;

4. 規範、指導和監督報關單數據的安全使用;

5.編制海關統計資料和海關業務統計資料;管理和發布貿易統計資料;編輯海關統計刊物;

6.開展統計分析,承擔進出口預警監測任務;

7.開展執法評估和統計監督;

8.開展統計處罰;

9.開展統計咨詢;

10.開展統計執法監督;

11.開展統計執法監督;

12.開展統計執法監督;

13.開展統計執法監督;

14.開展統計執法監督;

15.開展統計執法監督。開展統計咨詢;

10.維護和上報業務單位代碼數據庫;

11.實施報關單及隨附單證檔案的職能管理;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工作。行政級別:部門級

內設機構:內設6個科室:綜合科、預算審計科、組織財務科、稅政科、民品管理科、機關財務科。

主要職責:

1.財務科是財務裝備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各單位的工作;

3、管理預算資金和銀行賬戶。編制年度經費預算和年終決算;

4. 管理稅收、非稅收入和稅收基金;

5.除緝私警車、警服等以外的固定資產和裝備的管理;

6.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

7.業務單證和收費票據的管理;

8.罰沒財物的保管、變賣和處理;

9.緝私經費的管理;

10.緝私經費的管理;

11.緝私經費的管理;

12.緝私經費的管理。青島海關各類資金的核算;

10.審批青島海關辦公樓等各類建築物、設施的修繕計劃;

11.政府采購管理;

12.管理關區事業單位及其所屬經濟實體的財務工作;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2個科:審計科、監察科。

主要職責:

1.稽查內審科是稽查內審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

2. 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隸屬海關的稽查內審工作;

3.組織實施海關關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4. 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

5.5.財務收支內部審計;

6.組織協調外審和總政審計工作;

7.檢查和審計檔案管理;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正處級 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3個科室:綜合科、督查科、監察科。

主要職責:

1.監察室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

2、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內部規章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

3、對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規劃、總結和評估。對反腐倡廉工作進行規劃、總結和評估,並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4.受理黨員、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視情況進行調查、審理和移送,維護黨員和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

5.組織推進和監督檢查行業作風建設情況;

6.牽頭組織法紀督查組、執法執紀和內務管理監督情況;

7.組織推進和監督檢查行業作風建設情況;

8.組織推進和監督檢查行業作風建設情況;

9.組織推進和監督檢查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幹部的選拔、任免、獎懲進行監督,提出監督建議;

8.協助黨組紀檢組做好紀檢監察特派員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

9.負責與地方紀檢監察、政法等部門的聯系和溝通;

10.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內設三個科室:內設機構:內設綜合科、資產管理科、設備管理科。

主要職責:

1.研究制定關區實物資產、設備的發展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對關區工作的監督檢查。

2.負責審核報批關區車船設備及油料、監督檢查設備、檢驗檢測設備、信息化設備、緝私設備(含武器、槍支及專業設備)、制服裝備、業務單證、辦公用品等各類設備裝備的申請、並研究制定裝備計劃和分配方案,組織實施驗收登記、庫存管理和分配調撥;負責總關制服裝備、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具體接收、采購、保管和發放工作。

3.負責關區設備的政府采購工作,編制政府采購計劃,下達采購任務,作為政府采購代表簽訂采購合同,組織有關部門對采購設備進行驗收。

4、負責關區實物資產的購置管理、臺賬登記、報表編報和資產清查工作;負責制定關區重要實物資產的維修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關區實物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工作;負責關區經營性實物資產的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關區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工作。

5.負責關區安全保衛職能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的工作。

6、指導、協調關區後勤服務工作。

7、承辦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級別:處級

內設機構:內設4個科室:行業風險研究科、參數績效評估科、風險參數管理科、風險信息管理科。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海關總署關於風險參數維護管理的規章制度;

2.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和維護統壹的風險參數結構、標準和運行管理載體,研究提出風險參數設置的方法和手段;

3.整合風險信息,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全國海關風險信息的匯總、處理和發布。根據職責分工,整合風險信息,承擔全國海關風險信息匯總、處理和發布工作;

4.負責壹級海關風險管理參數的調研、提出、制定、專家論證、測試、加載和運行,以及後期運行的監控和維護管理工作;

5.根據職責分工,提供全國海關風險管理參數的測試、加載和運行情況,以及後期運行的監控和維護管理工作;

6.根據職責分工,提供全國海關風險管理參數的測試、加載和運行情況,以及後期運行的監控和維護管理工作。根據職責分工,指導直屬二級海關風險參數設置和管理維護工作;

6. 動態跟蹤研究影響全國海關的全局性、戰略性風險,組織開展宏觀風險分析;

7.組織開展風險參數維護管理能力培訓;

8.為署領導決策服務,為通關管理、綜合治稅、後續管理、緝私及其他海關執法活動提供可靠支持;

9.承辦署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承擔稽查局交辦的其他任務。各項任務。行政級別:副處級

正在編制

主要職責:

1.承擔服務區內海關進出境貨物、物品的化驗鑒定工作;

2.協助海關總署管理、指導、監督服務區內海關化驗工作,負責關區化驗聯絡員的管理和直屬海關化驗聯絡員的聯系工作;

3.協助海關總署對服務區域內的委托化驗機構進行考核、管理、指導、培訓和監督;

4. 編制化驗統計數據,對進出口商品進行風險分析,對相關風險商品進行監控;

5.

6.承擔關檢行業標準制定、專題研究、科技項目攻關、專業培訓工作,承辦海關總署和青島海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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