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公司管理層能實施罰款制度嗎?

公司管理層能實施罰款制度嗎?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壹條職工有下列行為之壹,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壹)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被動,不能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和工具,浪費原材料和能源,造成經濟損失;(五)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利潤,濫發獎金,揮霍國有資產,損害公共利益和個人私利,給國家和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六)貪汙、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行賄受賄、敲詐勒索等違法違紀行為;(七)有其他嚴重錯誤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六條由企業決定,壹般不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20%。-在實踐中,有許多企業在其內部規章中規定了罰款。主要依據是上述《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從該規定的規定來看,這種企業管理行為應當認定為合法。但這個《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是1982制定的,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時代特征,即企業同時是行政管理的主體。我個人認為,從今天的角度來看,允許企業擅自設定罰款是不合適的,這是對員工個人財產權的侵犯。但如果不是“罰款”,而是“扣工資”,即根據員工的表現,扣除壹部分未發放給員工的工資作為懲罰,應該是允許的。綜上,企業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是沒有問題的。關於經濟處罰的形式,從現行的法律法規來看“罰款”沒有問題,但個人認為“扣工資”更好。PS,有很多文章批評這種企業隨意設定罰款的行為。
  • 上一篇:北京大學第三醫院2014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 下一篇: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答案:資料分析(省部級)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