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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港區相關知識

什麽是保稅港區?

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保稅港區,是在港口作業區及與之相連的特定區域內,集港口作業、物流、加工於壹體的具有港口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港區是海關根據我國國情實際需要,借鑒發達國家海關先進管理經驗,與國際慣例接軌,適應跨國公司運作和現代物流發展的新型監管區域。是保稅物流水平最高、政策最優惠、功能最齊全、區位優勢最明顯的監管區域。是真正的國內通關,是形式上最接近自由貿易港的政策模式。

什麽是自由貿易港?

真正的自由貿易港是指位於國家和地區境內,海關管理檢查站之外,允許外國貨物和資金自由進出的港區。進出港區的貨物全部或大部分免征關稅,允許在自由港內從事貨物的免費儲存、展示、拆卸、改裝、重新包裝、分揀、加工、制造等經營活動。集裝箱港口中轉量位居世界第壹和第二的新加坡港和中國香港都實行自由港政策,吸引了大量集裝箱過境,奠定了其世界集裝箱中心樞紐的地位。

自由貿易港政策確實對外貿發展極為有利,但考慮到我國目前的外貿、經濟運行形勢、稅收監管政策等因素,不宜在全國範圍內過快推廣。目前保稅港多作為航運中心的配套政策實施,所以只有被國家認定為國際航運中心的沿海城市才能申請並獲得批準。與三個保稅港區相對應,上海港定位為國際航運中心,天津港定位為北方國際航運中心,重慶港定位為中西部國際航運中心,大連港定位為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寧波港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保稅港區政策重點是發揮區域和政策優勢,發展國際中轉、配送、采購、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拓展相關功能。

-國際過境功能。中國的貿易進出口已經增長到654.38+0.4萬億美元以上,但是在中國眾多的港口城市中並沒有具備成熟國際中轉能力的港口。中國大部分進出口貨物都是通過周邊國家運輸的。為了更好地參與國際港口競爭,首先要有壹個具備國際中轉能力的樞紐港。設立保稅港區首先要承擔起參與國際港口競爭的功能,這樣才能擁有世界級的航運中心。

-國際分銷職能。由於政策支持和發展特點,保稅港區已經具備了國際布局的要求。保稅港區不僅有現代化的港口,還有保稅物流園區。在園區內,來自世界各地的公司可以開展國際分銷業務。

-國際采購的職能。保稅港區優惠政策規定,國內貨物進入保稅港區口岸或區內卡口,可享受出口退稅政策。購買進入港口保稅區倉儲物流園區的國內貨物,可以進行出口集運或簡單商業加工等綜合加工,並對外配送;進區采購的進口保稅貨物,經簡單商業加工後也可分銷境外;需要返銷國內市場的貨物,應按規定辦理進口手續。今後企業不僅可以發展進出口貿易,還可以發展區內企業之間、保稅港區企業與境外企業之間的貿易。

——國際轉口貿易的功能。在全國多個省市的數千個開放口岸城市中,除上海、重慶、天津、大連外,沒有壹個口岸具有較強的國際轉口貿易功能。保稅港區內的企業可以從事轉口貿易、交易、展示、取樣、訂貨等經營活動。

出口加工區的功能。在保稅港區特定陸域設立出口加工區,開展加工貿易。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可以在入港時進行保稅。進區采購的保稅貨物和國內貨物,經進口加工、裝卸後可以出口。港區的很多優惠政策並不是簡單的疊加在現有的優惠政策上,而是從疊加中發揮更大的政策效應。保稅港區享受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相關稅收和外匯管理政策。主要稅收政策有:

-外國貨物在港區保稅;

——離開港區內銷的貨物,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

——國內貨物進入港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

——對港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理論研究和可行性論證

——請示應當報送省級人民政府。

——省級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

――國務院批轉各部委閱批。

國務院辦公廳批轉部署海關率先閱讀。海關總署在各部委意見形成的《關於設立* *保稅港區的請示》文件中完成了10部委的會簽,並正式上報國務院。

——國務院批復請示。

保稅港區與保稅區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從發展形態上看,保稅港區是我國保稅經濟區域的高級形態;功能上,保稅港區疊加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的各項功能政策;從發展趨勢來看,保稅港區是未來中國建設自由貿易區的第壹個實驗區;從運作模式上看,保稅港區實現了保稅區與港口的實質性聯動。

保稅港區正成為繼保稅區之後中國功能最全、政策最優惠、開放程度最大的外向型經濟特區。“保稅區”和“保稅港區”這兩個詞雖然不同,但內涵卻相差甚遠。

-保稅區:功能比較單壹。

從1990到2008年底,我國陸續建立了15保稅區,並給予其最優惠的政策和最大的開放度,即“境內通關”。長期以來,保稅區已成為中國經濟融入世界、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節點和橋頭堡。

然而,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特別是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這種形式的保稅區已經不能滿足中國更好地參與全球經濟的需要。例如,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在中國投資,其產品在研發、生產和銷售方面需要高度國際化。迫切需要壹個具備國際配送、國際采購、國際中轉功能,貨物能夠自由高效流通的區域。保稅區的功能比較單壹。

與此同時,中國對外開放水平的整體提升,也逐漸削弱了保稅區原有的政策和功能優勢。徐福說,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中國內地工業品平均關稅大幅降低,從2006年的14.7%,5438+0降至2005年的9.5%左右,取消了所有非關稅措施,從而削弱了保稅區的關稅效應。

從十幾年的保稅區運行來看,15保稅區規模參差不齊,功能各異。整體來看,都是以貿易加工為主,物流功能相對較弱。而且有些優惠政策還沒有落實到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李伯熙教授認為,壹些保稅區在實際操作中沒有嚴格執行“境內通關”政策,相關優惠政策沒有落實。她認為,這些保稅區政策“在改革開放和相當程度的經濟自由化方面取得了很大進展,但總體上仍然是關稅領土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

——保稅港區:整合各類外向型功能區的功能。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和保稅區短缺的日益明顯,保稅港區應運而生,成為我國進壹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促進區域發展的實驗基地。

與保稅區相比,保稅港區內涵更豐富,功能更齊全。從字面上很容易看出,保稅港區比保稅區更多的是碼頭和港口的功能。我國設立的五個保稅港區都是依港而建。世界著名的自由貿易區,如德國的漢堡港、荷蘭的鹿特丹港,都是與港口相連,實行壹體化管理。

專家認為,在港口設立保稅港區,是為了將港口發展成為國際樞紐港,在港內建設國際物流中心,發展貿易、航運、船代、貨代、倉儲、貿易會展、金融等業務,為進出口貿易和國際轉口貿易提供便捷、優質、低成本的物流服務。除了港口的功能外,保稅港區還整合了原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出口加工區等外向型功能區的所有功能。保稅港區的功能主要包括:國際物流功能。保稅港區不僅可以使國外產品快速進入中國國內市場,還可以方便地轉口到其他國家,降低運營成本。同時還能產生集聚效應,使多個跨國公司的物流中心聚集在同壹個保稅港區,促進區域內倉儲、運輸、貿易、金融、信息產業等各種服務業的發展。國際貿易職能。工貿結合或單純貿易的企業可以利用保稅港區的區位優勢和物流設施,開展進出口貿易和轉口貿易。出口加工功能。保稅港區內可發展外向型加工業,主要包括以境外原材料、零部件加工產品並在境外銷售市場,以及依托境外先進技術制造高科技新產品。產品展示功能。可以在保稅港區建立大型商品展示場館,讓國內客戶不出國門就可以在區內直接觀摩來自世界各地的商品,看到樣品後可以立即簽訂合同、辦理進口手續;海外客戶在看到該地區的樣品後,也可以與國內企業簽訂出口合同。

-保稅港區:稅收、監管等多項優惠政策疊加。

專家認為,其實保稅區和保稅港區本質上是壹樣的,都是“免通關、免稅”,只是保稅區的優惠政策不足,有些優惠政策沒有落實。與傳統保稅區相比,保稅港區不僅是真正的“境內通關”,還享有更多稅收、監管等優惠政策。

稅收方面:從境外進入保稅港區的貨物,由海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保稅,或者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從保稅港區運往境外的貨物,免征出口關稅;從保稅港區進境的貨物,應當按照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照貨物的實際狀態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保稅港區企業生產的產品在區內銷售或者運往境外的,免征相應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保稅港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國內貨物進入保稅港區視同出口,按規定實行退稅。

在監管方面:

據天津海關關長黃勝強介紹,天津海關正在積極探索特殊監管區域管理制度創新,推進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和政策疊加。不僅監管更加寬松,通關也更加便捷,單票貨物通關時間僅需十幾秒。

可以說,保稅港區比保稅區功能更多、政策更優、內涵更豐富、意義更深遠。保稅港區是經濟自由區的壹種體現,向國際先進的自由港和自由貿易區邁出了積極的壹步。保稅港區是世界自由港在中國的特殊體現,是“中國”自由貿易港。上海洋山保稅港區於2005年6月經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規劃面積8.14平方公裏。主要發展集裝箱港口運輸服務、國際中轉、分撥、采購、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同時,積極拓展區域功能,大力培育國際航運市場服務,為物流和制造業建設國際航運中心提供支持和配套服務。

天津東疆保稅港區於2006年8月31日經國務院批準設立,規劃面積10平方公裏。將重點發展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采購、國際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實現貨物、資金、人才的自由流入和流出,建設成為中國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的核心經濟功能區。

遼寧省大連市大窯灣保稅港區於2006年8月31日經國務院批準設立,規劃面積6.88平方公裏。建設成為東北亞資源性商品集散地和東北亞重要國際航運中心的核心功能區。構建以大窯灣保稅港區為龍頭,沈陽、長春、哈爾濱等腹地保稅物流中心和內陸無水港為節點的東北保稅物流網絡。

國務院於2007年6月5438+00批準設立海南洋浦保稅港區,規劃面積9.2036平方公裏。將建成環北部灣最開放的航運中心和石油、天然氣、化工、礦產資源、漿紙等能源原材料保稅倉儲轉運的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建設物流基地,為南海油田資源開發提供國際采購、國際配送、保稅倉儲、保稅加工、礦船維修和補給;將建設成為面向東南亞的進出口貿易基地,促進海南熱帶高效農業和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業的發展。

浙江寧波梅山保稅港區2008年2月24日,國務院批準設立寧波梅山保稅港區,這是繼上海洋山、天津東疆、大連大窯灣、海南洋浦之後的中國第五個保稅港區。寧波梅山保稅港區位於梅山島,規劃面積7.7平方公裏,四至範圍:東至碼頭岸線(含泊位),南至南豐路,西北以港公路、梅山大道、港區路為界。寧波梅山港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其功能和相關稅收、外匯政策按照《國務院關於設立洋山保稅港區的批復》的有關規定執行。

廣西欽州保稅港區2008年5月29日,國務院批準設立廣西欽州保稅港區,規劃面積10平方公裏。這是繼上海洋山、天津東疆、大連大窯灣、海南洋浦、寧波梅山之後的中國第六個保稅港區,也是中國中西部唯壹的保稅港區。功能定位:廣西欽州保稅港區是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發展的核心平臺;是中國-東盟合作和國際開放發展的區域性國際航運中心、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

福建廈門海滄保稅港區2008年6月5日,國務院批準設立廈門海滄保稅港區,規劃面積9.5092平方公裏。成為中國第七個保稅港區。

青島前灣保稅港區2008年9月2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設立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的批復》,青島前灣保稅港區正式獲批建設,成為全國第八個保稅港區,也是全國唯壹壹個按照“功能整合、政策疊加”的要求,由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和周邊口岸整合改造升級形成的保稅港區。前灣保稅港區的設立,對於提升百年港口城市青島的國際化水平,促進環渤海經濟圈的競爭性發展,推動黃河流域九省的開發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之前廣東省深圳市海灣保稅港區於2008年6月5438+10月65438+8月正式獲得國務院批準。這是繼青島前灣保稅港區之後,國務院批準的第九個保稅港區。據了解,保稅港區位於深圳港西部港區,規劃控制面積3.71209平方公裏。其功能包括國際中轉、分撥、采購、轉口貿易、出口加工等,同時還享有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關於“保稅外貨進港區”的稅收、外匯管理政策。根據國務院批復,保稅港區將封關運行,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不僅要求按規定程序辦理具體用地審批手續,還要求編制保稅港區開發實施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此外,港區將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有關規定,在保稅港區內組織建設隔離監管設施。

廣東廣州南沙保稅港區2008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廣州南沙保稅港區的批復》,這是繼2005年6月以來繼上海洋山、天津東疆、大連大窯灣、海南洋浦、寧波梅山、廣西欽州、廈門海滄、青島前灣保稅港區、深圳海灣保稅港區之後,廣州南沙保稅港區位於廣州南沙區龍穴島,珠江口,規劃面積7.06平方公裏。南沙保稅港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有關規定,在保稅港區內組織建設隔離監管設施。享受的主要稅收政策有:國外貨物進入港區保稅;貨物離開港區進入國內市場時,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國內貨物進入港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港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

重慶江北寸灘保稅港區於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65438+2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該保稅港區規劃控制面積8.37平方公裏,是中國唯壹位於內陸地區的保稅港區,也是首個采用“水港+空港”的保稅港區。重慶保稅港區包括寸灘港和兩路機場,稱為“兩路寸灘保稅港區”。重慶的目標是將其打造成中西部地區功能最全、效率最高、政策最好的特殊監管區域。通過區域通關改革,形成出海大通道,把內陸口岸變成開放前沿。保稅港區作為中國對外開放的戰略高地,擁有最完備的功能和政策優勢,國家也允許其進行多領域的改革試驗。但由於港口基礎不同、經濟腹地不同、國際經貿關系不同,不可能把所有政策都鋪開,必須走個性化、差異化、特色化發展之路。根據自身條件,明確其功能定位已成為我國保稅港區的共識,也是保稅港區發展質量、輻射效應和國際影響力的重要前提。從國家保稅港區的建設和發展實踐來看,其在區域經濟中主要發揮以下作用。

(1)國際航運中心。中國作為世界經濟、貿易和投資的重要參與者,需要壹個高端平臺來參與全球經濟體系中更高層次的國際分工,而建設國際航運中心是壹條具有客觀需求和現實可行性的重要路徑。國際航運市場發展和競爭的實踐表明,航運中心的建設主要取決於集裝箱中轉量,吸引國際集裝箱中轉業務的關鍵在於自由貿易政策。我國貿易進出口已經達到256654.38+06億美元的規模,但在眾多港口城市中沒有具備成熟中轉能力的國際樞紐港,大部分進出口貨物需要通過周邊國家中轉。據統計,作為我國北方第壹大集裝箱港口、世界第七大港口,青島港2008年集裝箱吞吐量達到1050萬標箱,但中轉集裝箱量僅為57萬標箱,占比不足5%。反觀青島港在東北亞地區的主要競爭對手韓國釜山港,2008年集裝箱吞吐量為654.38+0432萬標箱,而國際中轉集裝箱量高達600萬標箱,占其業務總量的42%,其中來自中國北方的中轉貨物超過300萬標箱。設立保稅港區,可以充分發揮其獨特的國際中轉功能,完善整個集疏運體系,拓展增值服務,增強政策輻射效應,提升中國港口綜合服務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打造大通關、大物流、大開放的自由貿易港,助推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2)區域性國際物流中心。物流成本是出口產品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物流成本是發達國家的3-5倍,由於我國港口國際中轉業務量小,嚴重制約了出口產品競爭力的提高。據統計,2008年,我國物流總成本占GDP的比重為18%,而美國僅為10%。中國物流成本比美國高1.8倍,說明中國物流成本還有很大的下降空間。特別是隨著國際物流集約化、協同化、全球化發展趨勢的深入,物流已經從傳統的貨物配送逐漸發展到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以國際航運中心樞紐港為依托,實行自由港國際慣例政策的保稅港區,是全球物流網絡中的樞紐點,是國際物流的集散平臺。通過充分發揮保稅港區的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采購和國際轉口貿易功能,吸引以跨國航運企業為主體的大型第三方物流,積極探索第四方物流,建立國際物流信息交易系統,發展港口綜合物流服務,建設以外貿進出口和國際集裝箱中轉為主的綜合物流基地,打造國際物流龍頭,開展分撥配送業務。有利於帶動周邊地區加工貿易、服務貿易等相關產業發展,形成以保稅港區為龍頭,以保稅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區為樞紐,以保稅倉庫和監管倉庫為網點的多元化保稅物流和保稅加工網絡,建設區域性國際物流中心。

(三)制度創新和政策改革的實驗區。保稅港區是改革的結果,也是推動改革的平臺。壹些不適合在其他地區或全國範圍內試行的改革政策和制度創新,可以在保稅港區先行先試。保稅港區也是壹個充滿活力的開放區域,是改革開放的產物。政策適應性、監管松緊、發展差異化等壹系列問題需要在具體實踐中逐步完善。目前,隨著國家政策的不斷調整,“啟運港退稅試點”、“內外貿同港試點”、“特種船舶登記制度試點”、“離岸金融業務試點”等壹些特殊政策有望在發展相對成熟、具備自由貿易港試點條件的保稅港區先行先試,也將推動保稅港區開放水平不斷提高,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步伐。2009年3月,國務院提出,到2020年,將上海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的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上海已決定將洋山保稅港區打造成國際航運中心“開發綜合實驗區”,得到了“啟運港退稅”、“從事境外業務的離岸賬戶”、“航運企業免征營業稅”等壹系列配套政策的支持,並積極探索海關。(1)保稅港區是經濟特區。

經濟特區是國際經濟法的壹個概念,起源於各國經濟活動的相關實踐。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二條,經濟特區包括邊境貿易區、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其他在關稅、國內稅、法規等方面已建立特殊制度的地區。在經濟特區,仍然適用《WTO協定》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的規定。在國際上,這種經濟特區比較普遍。由於背景和區域產業結構不同,各國的經濟特區名稱也不同。例如,美國擁有壹個對外貿易區已經將近70年了。1934年,美國國會正式通過對外貿易區法案,開始組織自由貿易區。此後,美國對外貿易區發展迅速。從65438年到0999年,美國自由貿易區產值達到1500億美元,出口320億美元(占當年全國出口總額的7%)【1】。

在國際經濟法意義上,可以認定《簡化和協調海關業務制度國際公約》(簡稱《京都公約》)是對自由貿易區及其管理做出重要規定的國際條約。這裏的自由貿易區壹般翻譯為自由貿易區(FTZ),指的是設置在壹個國家領土範圍內的區域。貨物進出自貿區,視為從該國海關完成進出口。這個自由貿易區的範圍比美國的外貿區更廣。《京都公約》附件四海關倉庫和免稅區第二章對“免稅區”的定義是,“免稅區”是指壹個國家的壹部分領土,在這部分領土上進口的任何貨物在進出口稅及其稅款方面都被認為是在關境之外,不受通常的海關監管制度的約束。由於保稅港區是海關監管的特殊區域,不能視為條約規定的自由區,仍應視為上述的自由貿易區[2]。

(2)保稅港區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中國對外開放進程中繼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之後建立的第四類經濟特區。目前,我國設立的這些特殊監管區域分為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園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國際邊境經濟合作中心配套區等七種類型[3]。中國第壹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成立於1990。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不同階段對承接國際產業轉移、促進加工貿易發展、提高我國對外開放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08年6月,中國已建立了約100個不同類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4]。

在我國的立法中,首先要講的是我國《海關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海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監管,如經國務院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保稅區。根據這壹規定,特殊監管區域的產生方式是國務院批準,海關負責監管的方式,監管依據是國家的有關規定。

我國已經批準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主要由海關根據《海關法》的這壹規定進行監管,但在很多問題上需要其他國家機關的配合或聯合執法。如海南洋浦保稅港區(壹期)項目通過海關總署、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等十部委組成的聯合檢查組驗收。這也充分說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執法權並不是海關專屬的[5]。

根據《海關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的監管依據是國家的有關規定。什麽是“國家的有關規定”,要根據我國的立法法來理解,但這就需要對立法法中的許多專業術語,如國家立法、地方立法、授權立法等進行全面準確的解釋。限於本文的研究目的,我在此僅列舉作者的觀點。筆者認為,這裏的“國家有關規定”應該綜合理解,包括地方相關立法和其他規定,但這應該是有限度的,應該限制在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還應該受到國家整體利益、榮譽等因素的影響。

普遍認為,我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存在職能不壹致、政策不協調等問題。為適應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和對外開放的新要求,海關總署應著手整合特殊監管區域的名稱、功能、法規和管理模式,實現功能齊全、政策優惠、效益明顯的目標,促進我國外貿持續健康發展。《東疆條例》第三條規定,保稅港區是經國家批準設立的,以國際通行規則為基礎,具有港口、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行特殊。《洋山辦法》第二條規定,洋山保稅港區是海關實行壹體化封閉管理、統壹監管的特殊功能區。

(3)保稅港區是當地政府的行政區域。

按照通常的理解,行政區的概念很容易與上面提到的其他經濟特區聯系在壹起,如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保稅港區作為地方政府的行政區域,與上述經濟特區有許多相似之處。事實上,保稅港區與其他經濟特區之間有許多重要的聯系。但是,保稅港區作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其他經濟特區有著明顯的區別。具體來說:

壹是保稅港區與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的銜接。

中國的經濟特區是允許外國企業或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投資並實行特殊政策的地區。在經濟特區,在企業設備、原材料和零部件進出口、企業所得稅稅率和減免、外匯結算和利潤匯出、土地使用、居住和外商及其家屬出入境手續等方面,向外商提供優惠條件。。

加入WTO後,中國全面擴大對外開放,推進自由貿易區戰略。保稅港區的設立是對經濟特區和沿海開放城市相關功能的繼承和創新。

第二,保稅港區與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有本質區別。

如前所述,保稅港區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這使得今天的保稅港區與過去的經濟特區和沿海開放城市有著本質的區別。具體來說,保稅港區具有以下特點:

(1)保稅港區無居民。

(2)保稅港區實行“境內通關”。"

(3)保稅港區具有相對集中的貿易功能。

第三,保稅港區的日常事務管理屬於當地政府。

保稅港區的相關事務由中央垂直領導下的海關、檢驗檢疫、邊檢、海事、稅務、外匯等相關管理部門負責,其他日常事務管理職能壹般由地方政府設立的保稅港區管理委員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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