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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可以分為哪幾種?

(1)物體打擊是指不受控制的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這類事故適用於高空墜物、飛行物、滾石、落塊造成的傷害。不包括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倒塌、爆炸等造成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

指企業機動車輛造成的機械傷害,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擠壓、碾壓、墜落、碰撞或傾覆等事故;行駛中發生上下車事故;因乘坐收割機或飛車發生事故;車輛運輸脫鉤事故、跑車事故等事故都屬於這壹類。不包括起重設備、牽引車和車輛停止時的事故。

(3)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和工具造成的扭、滾、撞、割、戳、割等傷害。

適用於工件或工具飛出傷人;插枝傷人;與設備旋轉機構糾纏造成的傷害。但已列入其他事故類別的機械設備造成的機械傷害除外,如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和壓力容器。

(4)起重傷害是指起重作業造成的機械傷害事故。

適用於統計各種起重作業造成的傷害。

起重作業包括: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騎乘式起重機、懸臂起重機、桅桿起重機、鐵路起重機、汽車起重機、電動葫蘆、千斤頂等作業。

(5)觸電是指電流流過人體,造成身體傷害的事故。

用於統計觸電和雷擊傷害。如人體接觸設備帶電導體裸露部分或臨時電線;接觸絕緣、外殼破損的手持電動工具;起重作業時,設備意外觸碰高壓線或感應帶電體;觸電墜落;電燒傷和其他事故。

(6)溺水是指大量水通過口、鼻進入人體肺部,引起呼吸阻塞或因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用於統計船舶、排筏和設施在航行和靠泊作業中的落水事故。

“設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種浮動的或固定的建築物、裝置、電纜和固定平臺。

(7)燃燒。

指火焰燒傷、高溫物體造成的燒傷、化學燒傷(酸、堿、鹽、有機物造成的內外燒傷)和物理燒傷(光、放射性物質造成的內外燒傷),不包括電燒傷和火災造成的燒傷。

(8)火災

指燃燒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災難。這是指造成人身傷亡的企業火災。

不適用於非企業原因造成的火災事故,如火災從居民家中蔓延到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統計此類火災。

(9)從高處墜落

指人體危險的重力勢能造成的傷害事故。

適用於腳手架、平臺、陡壁等高於地面的施工場合;同時也適用於落入洞、坑、溝、電梯、漏鬥等。由於地面工作。但不包括由其他事故類型誘發的墜落事故,如觸電墜落事故。

(十)崩塌,是指山體滑坡引發的建築物、構築物、堆放物的倒塌和事故。

適用於因設計或施工不合理造成的坍塌;以及土方、砂石、煤炭等坍塌事故,如建築坍塌、腳手架坍塌等;挖溝、挖坑、挖洞時發生土石塌方等事故。

不適用於礦山冒頂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十壹)冒頂片幫

片幫是指礦井工作面和巷道側壁在礦壓作用下發生變形、破壞、脫落的現象。冒頂是指頂板失控自行掉落的現象。二者往往同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統稱為冒頂。

適用於礦山、地下開采、隧道掘進等隧道作業中的坍塌事故。

(12)滲透性

指在采礦、地下開采或其他隧道作業過程中,因意外水源造成的人員傷亡。

適用於巷道與含水巖層、地下含水帶、溶洞或水淹巷道、地下水區域相通時的突水災害。

不適用於地下水事故。

(十三)放炮是指施工中因放炮造成的人員傷亡。

適用於各種造成人員傷亡的爆破作業,如采石、采礦、采煤、開山、築路、拆除建築物等工程。

(14)火藥爆炸

指火藥、炸藥生產過程中的配料、運輸、儲存等爆炸事故。

適用於火藥、炸藥的生產過程,如配料、運輸、儲存、加工,因手振動、明火、摩擦和靜電,或炸藥熱分解,儲存時間過長或藥量過多而發生的化學爆炸事故;冶煉金屬時,廢料處理不幹凈,殘留火藥或炸藥造成傷亡。

(15)瓦斯爆炸

指可燃氣體氣體、煤塵和空氣混合形成濃度達到爆炸極限的混合物,遇明火引起化學爆炸事故。

主要適用於煤礦,也適用於空氣不流通,有瓦斯和煤塵積聚的場合。

(十六)鍋爐爆炸是指鍋爐的物理爆炸事故。

適用於工作壓力大於0.7表大氣壓,介質為水的蒸汽鍋爐。

不適用於鐵路機車和船舶上的蒸汽鍋爐,以及車載電站和船舶電站中的蒸汽鍋爐。

(17)容器爆炸

指壓力容器超壓引起的爆炸。

適用於集裝箱、換熱容器、分離容器、氣瓶、氣筒、罐車等容器的爆炸事故。

(十八)其他爆炸

其他爆炸是指不屬於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的爆炸事故。

這類事故發生在以下爆炸中: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另外,爐膛爆炸、鋼包爆炸、麻塵爆炸都是“其他爆炸”。

(十九)中毒和窒息

指在生產條件下有毒物質進入人體而危及生命的急性中毒和缺氧條件下發生的窒息事故。

適用於有毒物質通過呼吸道、皮膚、消化道進入人體引起的急性中毒、窒息事故,也包括在廢棄的隧道、豎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風的場所工作,因缺氧而昏厥甚至死亡的事故。

不適用於因病變引起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適用於慢性中毒職業病引起的死亡。

(20)其他傷害

指所有不屬於前述項目的傷亡事故被歸類為其他傷害。如扭傷、摔傷、凍傷、動物咬傷、指甲傷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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