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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今日說法》的後遺癥?

《今日說法》觀後感

最近幾天,我看了幾期中央電視臺的《今日說法》,其中涉及到我們人民警察的壹些人事表現,給人壹種很壓抑、很惆悵的感覺。僅舉幾例:

8月27日,"案發19年後",19年前,農婦何愛紅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刺死,但報案後遭遇冷漠,此時,有人投案自首,警方卻沒有認真調查他為什麽投案自首?與真兇是什麽關系?結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結果錯失了辦案良機。公安靠不住,何愛紅歷盡艱辛自己追兇19年!當她終於在異地找到真兇時,又趕回去重新報案,沒想到公安人員卻說:幾年來領導不斷更換,偵查人員不斷更新,這個案子不可能再重新偵查了。

在9月8日播出的《追捕行動》中,鄭州市民胡廣興因身份證號碼與網上逃犯相同,在幾個月內多次被該市三個基層派出所抓獲並釋放。三次接受同壹個市局領導,三次抓捕也都在同壹個地方,甚至彼此之間都不進行溝通和交流!是官僚瀆職?還是荒唐?有資料顯示,由於種種原因全國估計有近百萬人身份證重號,那麽以這三位民警的辦案態度,不知有多少人要遭此厄運呵!

在9月10日播出的《尋人啟事》中,陜西被騙女子小夏的父母失蹤後向警方求助,卻被拒絕進入派出所。他們四處尋找無果時有人捎話說在山西某地,趕去屢屢人去樓空(人被調走),在山西報案還是遭遇派出所拒絕。歷經千辛萬苦,小夏的父親幾乎哭出聲來,壹個素不相識的人卻能多次盡心盡力地幫助他,而兩地警方卻幾乎無動於衷。

在9月11日的《爛尾樓爛在誰手裏》中,建築商齊女士投資數百萬元修建的樓房因建築商破產而停工,她奔波了7年,卻沒有領到壹分錢,建築工人的工資也沒有壹分錢兌現。無力追討債務後她上訴到區法院,雖然勝訴,下達的判決書也不過是壹紙空文,然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同城某縣法院因轄區壹施工單位欠債20萬,便大言不慚地將180萬的樓房拍賣,錢去了那裏至今都還閃爍其詞,其間還有壹個不相幹的女人辦了假房產證(已潛逃)拐走了10萬元。個中緣由可想而知,而受害最深、最痛苦的就是齊女士和工友們。

雖然 "十個指頭不是壹般長",我們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魚水,公安都像任長霞,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明確寫在《人民警察法》第三條的。特別是在第二十壹條中更明確肯定了該條款的職責:"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害或者遇到其他危難情況,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的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報警的案件,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事業"。這應該說是每壹個端好這碗飯的人的基本準則和行為規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類似上述事例的情況屢屢出現,確實讓我們憂心忡忡,在法定職責面前的瀆職和不作為,甚至違法,是基本的失職和失責。難怪現在很多人看到危險又怕不安全,知道真相卻三緘其口,聽到小偷偷鄰居自己卻趕緊關門關燈(防盜門行業現在是壹大產業)......。

值得我們認真總結的是:當人們對公平正義、安全保障的渴望和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的兇惡就像仇恨壹樣;當人們對公平正義、安全保障的渴望和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與邪惡全力抗爭的激情就會消融,留下的只有憤怒和憤懣,或者是對執法不力會導致嚴重社會後果的擔憂!

更有甚者,壹些地方的執法部門縱容和不作為,為黑惡勢力和沈渣泛起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活動的操作溫床,這些情況難道媒體報道和我們耳聞目睹的還少嗎?時下,壹些類似電影中的場景就發生在我們身邊,市場上有 "南霸天 "式的欺行霸市,街頭有持槍搶劫殺人,還有 "小姐村 "開門做生意,這些現象與社會主義社會極不和諧,很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對於這些現象,很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個別警察甚至被扣上了土匪的帽子(如前不久報道的四川省南部縣某某人,他接受的是受害人的監督和監視,而不是公安機關的監督和監視)。因此,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明確提出,查辦瀆職侵權案件是嚴懲 "黑保護傘 "的重中之重!

當然,無論是媒體報道的還是我們身邊耳聞目睹的,平日裏為民慷慨解囊、排憂解難、抗災救災中舍己為人、舍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貧濟困、不畏恐嚇勇於揭露黑幕、拒絕利誘 "得罪 "權貴、鐵面無私懲惡辦案的,還有特別是與黑惡勢力和惡棍作鬥爭的。在與黑惡勢力和犯罪分子的鬥爭中沖鋒在前、中彈著色、流血犧牲的英雄人民警察不乏其人,據報道,近年來,每年犧牲的人民警察平均達到四百余人,在他們面前,我們只能肅然起敬!在他們面前,我們只能肅然起敬,不禁流下了寶貴的淚水。

我們現在生活在改革開放和社會轉型的時代,所以真善美與假惡醜同生是壹種必然現象,所以清濁雜**** 處也就不足為奇了、正是如此,我們黨確定了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治國方略,在依法治國中大力擴充人民警察隊伍,不斷改善物質裝備條件,千方百計加強他們的素質培養,提高他們的警官素質。在加強自身素質培養提高上,黨的要求,人民的重托,都寄希望於全體人民警察能夠勇往直前,挑起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

參考文獻:

"哦!放寒假了!放寒假了......"我高興地歡呼起來,像壹只剛出籠的小鳥,"踢 "走了媽媽的嘮叨聲,拿起遙控板,目不轉睛地看著電視。突然,壹個響亮的名字進入了我的視線--雷鋒,壹提到這個名字,我就被頻道吸引住了,我指著電視大聲對爸爸說"他就是雷鋒!......"這壹次,《今日說法》節目主持人講述了壹個發人深省的法制故事:雷鋒的家鄉在湖南省,今年暑假期間發生了壹件事,同村有三個小孩到村邊的水庫抓魚其中壹個不慎滑入深水區生命垂危,另壹個有壹個位於12歲的小孩不顧壹切地用自己的全身力氣把掉入深水區的小夥伴推到岸邊,而自己由於體力不支沈入水底,不幸溺水身亡。蹊蹺的是,被救起的另壹個小夥伴不但不救,反而把死者的衣服和褲子悄悄藏了起來,然後若無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鄰居家借書看電視,試圖制造不在現場的假象,使尋找死者的工作錯失良機,直到警方調查時才說出了真實的情況......。

看到這裏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惋惜,他舍己救人的行為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贊揚,但他如果用打電話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為還有人在不到十米的地方)豈不是白白犧牲了自己。另外兩個孩子見死不救,應該受到批評!尤其是那個被救的孩子,他應該想壹想,如果不是死者救了他,他會有怎樣的愧疚。同時,我也從這次事故中感受到,我們凡事都應該註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壹點,就會毀了壹個人,壹個家庭。

面對現代社會這個既有權力膨脹、權利膨脹,又有道德淪喪、人格異化的轉型社會,很多人對法律產生了疑問甚至困惑。今天的法律》通過深入細致的采訪和對當今社會關註的法律問題的細致分析,讓中國人更好地了解法律,更客觀地感知法律,讓 "法制 "二字更貼近每個人的內心。

"天下事有難易乎?為之,難者亦難矣"。對於中國法律界來說,不缺批評者,缺的是建設者。作為壹檔法制節目,《今日說法》以普法為核心,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壹.為人民群眾打開壹扇學法、懂法的窗口

2002年10月,為迎接黨的十六大召開,《今日法治》推出了三集系列片《開創》。該片回顧了普法工作經歷的艱苦歲月,並對當前普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思考。這也是第壹部全面反映和總結我國普法工作成就的影片。2002 年 12 月 4 日是中國普法的第二天,也是現行憲法頒布 20 周年紀念日。為此,"今日普法 "打造了 "12-4 "系列活動。這些活動包括 "2002 年人民關註的十大法治言論評選"、10 個專題節目、12 月 4 日播出的 90 分鐘晚會《法律的力量-2002》、12 月 10 日播出的 60 分鐘專題片《憶往昔》。12 月 4 日播出 90 分鐘的晚間節目《法律的力量--2002》,12 月 10 日播出 60 分鐘的專題片《憶往昔》,自 "十大說法 "備選話題在網上公布以來,已有 20 萬人次登錄投票,充分體現了廣大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和法制社會的逐步完善。受眾已將《今日說法》作為推進法制進程的窗口和值得信賴的良師益友。

這檔節目的內容對公眾非常有用。它從大量的案例中選取壹個有意義的案例,向群眾介紹案件發生的過程、案件偵破的過程、案件給人們的啟示,讓人們提高警惕,並邀請法律顧問講解案件中涉及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條文。從而讓公眾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很多離奇的案件是怎麽破的,從多角度對案件進行剖析。讓群眾知法、學法、守法,如何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是打造學習交流平臺。

作為壹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今日法治》是我學習的重要對象。通過案例分析、專家點評,加強了我對法律知識和案例實踐的認識,為我的學習提供了更廣闊的平臺。

最後,我希望《今日法治》能夠獨立、冷靜、理性地為法治發聲,為公平正義站臺,同時對未來社會的法治走向有獨特的聲音和影響力,記錄中國法治進程中的點點滴滴。

近幾天,筆者看了幾期央視的 "今日說法",涉及到我們人民警察的壹些人事表現,給人壹種很壓抑、很惆悵的感覺。僅舉幾例:

8月27日,"案發19年後",19年前,農婦何愛紅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捅死,但報案後遭遇冷漠,此時,有人投案自首,警方沒有認真調查他為什麽投案自首?與真兇是什麽關系?結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結果錯失了辦案良機。公安靠不住,何愛紅歷盡艱辛自己追兇19年!當她終於在異地找到真兇時,又趕回去重新報案,沒想到公安人員卻說:幾年來領導不斷更換,偵查人員不斷更新,這個案子不可能再重新偵查了。

在9月8日播出的《追捕行動》中,鄭州市民胡廣興因身份證號碼與網上逃犯相同,在幾個月內多次被該市三個基層派出所抓獲並釋放。三次接受同壹個市局領導,三次抓捕也都在同壹個地方,甚至彼此之間都不進行溝通和交流!是官僚瀆職?還是荒唐?有資料顯示,由於種種原因全國估計有近百萬人身份證重號,那麽以這三位民警的辦案態度,不知有多少人要遭此厄運呵!

在9月10日播出的《尋人啟事》中,陜西被騙女子小夏的父母失蹤後向警方求助,卻被拒絕進入派出所。他們四處尋找無果時有人捎話說在山西某地,趕去屢屢人去樓空(人被調走),在山西報案還是遭遇派出所拒絕。歷經千辛萬苦,小夏的父親幾乎哭出聲來,壹個素不相識的人卻能多次盡心盡力地幫助他,而兩地警方卻幾乎無動於衷。

在9月11日的《爛尾樓爛在誰手裏》中,建築商齊女士投資數百萬元修建的樓房因建築商破產而停工,她奔波了7年,卻沒有領到壹分錢,建築工人的工資也沒有壹分錢兌現。無力追討債務後她上訴到區法院,雖然勝訴,下達的判決書也不過是壹紙空文,然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同城某縣法院因轄區壹施工單位欠債20萬,便大言不慚地將180萬的樓房拍賣,錢去了那裏至今都還閃爍其詞,其間還有壹個不相幹的女人辦了假房產證(已潛逃)拐走了10萬元。個中緣由可想而知,而受害最深、最痛苦的就是齊女士和工友們。

雖然 "十個指頭不是壹般長",我們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魚水,公安都像任長霞,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明確寫在《人民警察法》第三條的。特別是在第二十壹條中更明確肯定了該條款的職責:"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害或者遇到其他危難情況,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的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報警的案件,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事業"。這應該說是每壹個端好這碗飯的人的基本準則和行為規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類似上述事例的情況屢屢出現,確實讓我們憂心忡忡,在法定職責面前的瀆職和不作為,甚至違法,是基本的失職和失責。難怪現在很多人看到危險又怕不安全,知道真相卻三緘其口,聽到小偷偷鄰居自己卻趕緊關門關燈(防盜門行業現在是壹大產業)......。

值得我們認真總結的是:當人們對公平正義、安全保障的渴望和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的兇惡就像仇恨壹樣;當人們對公平正義、安全保障的渴望和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與邪惡全力抗爭的激情就會消融,留下的只有憤怒和憤懣,或者是對執法不力會導致嚴重社會後果的擔憂!

更有甚者,壹些地方的執法部門縱容和不作為,為黑惡勢力和沈渣泛起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活動的操作溫床,這些情況難道媒體報道和我們耳聞目睹的還少嗎?時下,壹些類似電影中的場景就發生在我們身邊,市場上有 "南霸天 "式的欺行霸市,街頭有持槍搶劫殺人,還有 "小姐村 "開門做生意,這些現象與社會主義社會極不和諧,很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很多人已經對這些現象見怪不怪了,個別警察甚至被扣上了土匪的帽子(如前不久被舉報的四川省南部縣某某,就是被受害人監督、監控的,而不是公安機關)。因此,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明確提出,查辦瀆職侵權案件是嚴懲 "黑保護傘 "的重中之重!

當然,無論是媒體報道的還是我們身邊耳聞目睹的,平日裏為民慷慨解囊、排憂解難、抗災救災中舍己為人、舍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貧濟困、不畏恐嚇勇於揭露黑幕、拒絕利誘 "得罪 "權貴、鐵面無私懲惡辦案的,還有特別是與黑惡勢力和惡棍作鬥爭的。在與黑惡勢力和犯罪分子的鬥爭中沖鋒在前、中彈著色、流血犧牲的英雄人民警察不乏其人,據報道,近年來,每年犧牲的人民警察平均達到四百余人,在他們面前,我們只能肅然起敬!在他們面前,我們只能肅然起敬,不禁流下了寶貴的淚水。

我們現在生活在改革開放和社會轉型的時代,所以真善美和假惡醜同生是壹種必然現象,所以清濁雜**** 處也就不足為奇了、正是如此,我們黨確定了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治國方略,在依法治國中大力擴充人民警察隊伍,不斷改善物質裝備條件,千方百計加強他們的素質培養,提高他們的警官素質。在加強自身素質培養提高的同時,黨的要求,人民的重托,都寄希望於全體人民警察能夠勇往直前,挑起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

沁水縣是壹個民風淳樸的小縣城,市民純潔善良,但沁源煤層氣公司利用市民剛剛接觸煤層氣行業,廣大用戶對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的弱點,濫用職權,誤導消費者,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令人心緒不寧,不吐不快。

該公司在與用戶簽訂的合同中雙方約定.甲方負責有償為乙方提供燃氣表、竈具、爐具、熱水器等燃氣設施並由其公司負責安裝調試。在用戶申請用氣時必須購買由該公司提供的劣質竈具,如不滿意用戶需無條件賠償該公司經濟損失 40 元,此外,用戶還必須在該公司提供的其他產品中進行選擇,否則別無選擇。筆者認為,該公司的條款是違法的,再以此要挾用戶買賣,嚴重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的合法權益。

該公司法人實為某局局長,利用職權脅迫用戶。個別用戶對該公司其他燃氣具不滿意,又自主購買了其他產品,該公司就派工作人員上門強制用戶拆除,否則就以停氣相要挾。在公司的威嚴下,用戶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氣吞聲地購買公司提供的產品,卻不敢自主選擇自己滿意的商品,嚴重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益。

現有用戶由於購買了別家的合法產品,燃具公司居然用停氣危險用戶,這些用戶已經好幾天不能做飯了。該公司的這種做法,目的顯而易見,無非是想利用權力之便,為自己公司謀取非法利益。現在是法制社會,還允許違法行為如此猖獗嗎?希望有正義感的人們伸出援手,呼籲***壹起努力,保護我們的法制社會。

《今日說法--中醫該弘揚還是該取締》

看了央視《今日說法--中醫該弘揚還是該取締》這個節目,我覺得這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麽。這個節目,我覺得這些人沒有資格討論中醫,那麽誰有資格討論中醫呢?首先,討論中醫的人必須有懂中醫的資格,才有資格討論中醫。但是,"中醫藥該弘揚還是該取締 "這樣的討論,從另壹方面也提醒人們中醫藥到了什麽樣的境地,如果再不進行有效的大力挖掘、開發,中醫藥就岌岌可危了!

中醫藥在我國早已有幾千年的歷史,至今仍是壹門十分博大精深的科學。古人憑借自己對人體的探索,總結出壹些治病救人的經驗,並被長期沿用,至今,中醫的博大精深的奧秘是現代科學無法解釋的,但也不能說是偽科學。

中醫的蕭條,與國家政策、當今物欲橫流的社會,以及時下人們的浮躁心態有很大關系。真正醫術精湛的高人受到各種不健全的法制和政策的嚴厲打壓,被迫隱姓埋名甚至洗手不幹,讓老百姓看不到民間中醫高人的臨床科學和有效治療。

西醫是看病,中醫是治病。西醫用先進的西醫設備檢查疾病,然後用西藥進行治療,完全與醫生自身的醫術無關。而中醫是順藤摸瓜,找到病源,用自己的、自我實踐的、有感覺的醫術,科學有效、整體地治療病竈。

難道手術只限於西醫?難道中國人都知道在三國時期華佗老祖就有顱骨治療、關羽刮骨療傷等,這些不都是手術治療嗎?這麽先進的醫療技術為什麽沒有流傳到現在,這不就說明中國人是失敗者嗎?外國的東西就是好,連老外放個屁都是香的,這不是欺師滅祖是什麽?我們不否認西方國家的先進設備和技術,但不能以偏概全。我們應該開發個人的潛能。照搬西方,能成功嗎?胡耀華先生說:"戰時西醫好"。我不認為西醫好,這是錯誤的說法,不是西醫好,而是西藥好,這與西醫無關。我要說的是,如果在戰爭年代,中醫比西醫先進,壹個針灸就能封血止痛,接骨也是中醫的本事,豈不是比西醫快?妳說這哪是中國人自己的醫術啊!希望那些不了解中醫的人不要不懂裝懂,不要亂說話,因為妳們沒有見過真正的人,真正的民間中醫!如果真覺得西醫快,可以去 "奇手堂 "和彭先生比壹比,考壹考。看到這些不懂中醫的人討論中醫真是可悲,認為中醫是偽科學,為什麽不敢去 "怪手堂 "打假啊?本身就是假的還賊喊捉賊,這叫什麽事啊!

壹個小病,頸椎壓迫神經,供血不足,導致頭暈,西醫妳能治好嗎?還有世界疑難病帕金森,整個治療過程我都看過,帕金森病人如果堅強起來,彭先生能治得更好。大家都知道,這種病壹旦吃了治療帕金森的西藥還能停嗎?停藥之後會怎麽樣?如果不知道,可以問西醫帕金森病專家,那麽西醫帕金森病專家除了做手術還能做什麽?沒有醫療設備能做手術嗎?他壹個人能做手術嗎?哪個西醫專家敢說壹個人就能做完整的手術?為什麽手術的成功要歸功於壹個人?沒有集體的合作,沒有先進的設備,能完成手術嗎?壹個帕金森病的手術要18萬多元,而且還不能保證壹定能治好。老百姓能負擔得起昂貴的手術費嗎?這 18 萬元值不值?直到現在,彭老師治療的帕金森病人都沒有用過任何藥物,依然好好的。

筆者親眼目睹了壹個壹歲九個月大的腦癱患兒從重慶剛來時的癥狀,頭部第壹時間就有壹條清晰的深溝,小腦嚴重發育不全,連我這個外行人都能壹眼看出傻傻的、呆呆的來,而且不會走路,為什麽手壹調整就能自己走路呢?為什麽他能在短時間內變得聰明伶俐?而且還看不出傻、笨來?這些謎團能用現代科學來解釋嗎?我來 "怪手堂 "三個多月了,這樣的病例已經屢見不鮮,山東有壹位張先生因為車禍肌肉萎縮後做了手術,是不是彭先生手中的肌肉也會在短短壹周內明顯長出來呢?有壹個踝關節脫位的病人,來的時候是拐著彎的,沒幾秒鐘病人就能下地正常行走,這是不是偽科學?請問哪位西醫能做到?"6月23日有壹位50多歲的老人手臂脫臼,他投訴到省醫院骨科先後有三位醫生連拉帶拽也沒有復位,而在彭先生手中輕輕搖晃兩秒鐘就好了,手臂馬上就能擡起來,效果立竿見影,這不是偽科學嗎?"彭先生說。我們想,如果這樣的能人不存在,如果這些醫學技術的傑作不存在,將會怎樣?難道我們只能依靠西醫嗎?倒黴的會是誰呢?

我沒有什麽天賦,在 "怪手堂 "學了兩個多月的按摩手法後,壹位女士的整個頸部和面部長滿了黑斑,在西醫專家沒有什麽藥可以治愈的情況下也被判定為不治之癥,我按摩了壹個療程(7天)後,黑斑的顏色明顯變淺了,有的部位還消失了,這又說明了壹個!問題出在哪裏?不信您可以到網站上看看視頻資料。老百姓亂投醫的原因是什麽?難道不是因為那些高官無能,才迫使患者亂投醫嗎?正因為如此,這些假醫庸醫才乘虛而入,造成了醫療行業的混亂。

中醫治病就是要找到病源,通過調理,調動人體自身的免疫能力,從而達到康復的目的。僅從這壹點來看,孰優孰劣,恐怕連傻子都知道!這就是筆者親眼所見,哪有高手敢試的嘴上功夫那叫吹,真正的臨床療效那叫醫術!"怪手堂 "網站上的 "強直性脊柱炎、股骨頭壞死 "患者,2-3天就有明顯效果,為什麽這樣的療效沒有起到很好的正面宣傳作用?這難道不是眼紅嗎?號稱為人民服務救死扶傷,簡直就是壹派胡言,大家可以試試這個,讓西醫離開醫院,離開藥物,讓他們拍拍左心肺右心肺,他們還會是什麽?他們還算是醫生嗎?難道說這不是事實嗎?我們去醫院掛個專家號,低則九塊錢,高甚至幾百塊錢,試問憑什麽?難道是自己檢查出來的病嗎?是那些精密儀器!是妳自己治的病?是西醫生產廠家!那妳憑什麽收專家掛號費?這樣收費合法嗎?西醫專家如果要用自己的醫術去考他們,看有幾個能通過!這科學嗎?科學應該建立在什麽基礎上?人們明白嗎?

來到 "怪手堂 "後我才真正明白了什麽才是真正的民間中醫,彭老師的醫術就是拿自己的身體去體驗病人所受的痛苦,從而找到壹種最佳的治療方法,只有這樣才能對疾病的來龍去脈了如指掌。只有這樣,才能清楚地了解疾病的來龍去脈。在這壹點上,我們能說中醫是偽科學嗎?有哪位西醫專家教授是這樣磨練自己的所謂醫術的?更重要的是,他們根本不懂什麽叫醫德,因為他們根本體會不到病人的痛苦,所以媒體再怎麽炒作,他們說得再天花亂墜,也沒有說服力。他們所能做的,只是套用書本上壹些死板的公式,在病人身上做實驗, 因為他們會以各種不負責任的條款來保護自己。如果他們是專家,有這麼高的醫術,為何要用種種不負責任的條款來保護 自己呢?醫療法在保護誰?這公平嗎?病人自己飽受病痛折磨,西醫還要用各種不負責任的條款來保護自己,出了醫療事故自己不負責任,這合理嗎?手術成功是所謂的經驗之談,手術不成功,病人已經簽字,只能認倒黴。況且,西醫開出來的藥更是與自己沒有任何關系,吃出人命是藥廠的責任,自己要做的只是把說明書讀給病人聽,哪有自己的醫術可言啊?作為醫生救死扶傷是天經地義的,既然妳們是專家、教授、權威,就應該在做手術前給病人簽字,以顯示妳們高明的醫術,這難道不是妳們醫生的責任嗎?為什麽總是病人倒黴啊!

希望老百姓能認清是非曲直,誰是真偽科學,看事實自己判斷。

今天,我看了《今日說法》對翼城縣縣長、縣委書記吳保安銷售案件的報道,心情久久難以平靜。吳保安利用職務之便賣官鬻爵,上任僅8個月就瘋狂斂財數百萬。對於這樣壹個影響惡劣、情節嚴重的貪官只判15年有期徒刑(部分來歷不明的家產要退還,可能期間還會因為 "表現好 "減刑縮短刑期),似乎過於溫和了。比起礦工們可能無法實現的十幾二十萬元死亡賠償金,可見人命和人命還是有區別的。

我不禁想起壹句老話:"當官壹年,雪花銀十萬"。看來,當官的利比做什麽生意都大,壹個小小的縣官何以有如此大的權勢?站在朝堂上的吳保安和他的妻子王林鳳就有很多 "體會"。王林峰說:"當書記和當縣長不壹樣"。3年的縣長任期,吳保安受賄不過幾十萬元,而當上縣委書記,8個月就是500多萬元。不難看出,在壹些地方,壹把手權力集中到什麽程度,按權力分贓的潛規則已經多麽明晰。"我和吳收錢收得有點怕,但沒辦法"。吳保安的妻子王林鳳退休後主要做兩件事,壹是打麻將,二是到銀行存款。從2003年下半年開始,她頻繁出入小區儲蓄所,有時兩天存壹次,有時壹天存兩三次,次數之多,金額之大,都令人咋舌。讓人無比郁悶的是,社會各界呼籲的高官財產申報制度究竟在哪裏?像吳保安這樣的官二代富二代不斷湧現,已經戳到了官員財產監管的軟肋,建立完善的官員財產監管體系已是空談。

為剎住賣官貪腐之風,筆者有壹個餿主意:與其讓貪官賣官中飽私囊,不如將賣官合法化、公開化,將賣官收入上繳國庫或各級財政,再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造福社會和百姓。當然,這只是壹個笑話。社會主義中國怎麽會這麽亂呢?

最後,讓我們重溫壹下馬克思的經典論述:"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壹切人間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肆意橫行,甚至不顧被絞死的危險。"賣官是無本生意,其利潤何止300%?賣官豈能不瘋狂?然而,瘋狂可能意味著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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