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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溫費2021標準 什麽是防暑降溫

1、防暑降溫費2021年標準:

(1)江蘇:企業在6、7、8、9這四個月安排勞動者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作業的,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按照江蘇省規定執行,為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每年6月至9月高溫天氣安排勞動者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攝氏度以下(不含33攝氏度)的企業,應當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

(3)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從事露天作業的,由企業按每人每個工作日10元的標準支付高溫津貼。

(4)天津市:6月至9月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的室內作業場所作業的,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6)廣東: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要折算高溫津貼天數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單位,需從6月至10月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為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作業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當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 35℃的,用人單位應當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同時支付防暑降溫津貼。防暑降溫補貼標準原則上每人每月不低於150元。

(9)浙江:高溫作業人員225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80元/月;壹般工作人員145元/月。6-9月發放,***4個月。

(10)江西: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24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其他工作人員120元/月。

(11)重慶:5月至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金額為5~10元/天,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金額為10~20元/天。

(12)陜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高溫補貼為每人每天10元。

(14)湖北:6月、7月、8月、9月,用人單位向在崗職工支付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月至9月,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16)山東:6、7、8、9月,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7、8、9四個月計算,計入事業費成本。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月至8月,每人每天按10元至20元標準執行。

(20)貴州:6-9月,每人每天8元或每月168元標準發放。部分地區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21)寧夏:每年6、7、8、9月,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每年6-8月,每人每個工作日不低於10元。

(23)吉林:每人每天10元以上。

(24)雲南:6月至9月繳費標準: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肅:6月至9月,高溫戶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6)廣西:每年6月至10月,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高溫崗位津貼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230元/月。

(28)遼寧:6月至9月,200元/天/月。

(29)山西:6月至8月,高溫津貼240元/人/月。

(30)河北:6-9月,有三種發放標準(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2、防暑降溫,是在夏季炎熱天氣采取的壹種用食物、飲料解暑的方式。夏季天氣炎熱,出汗過多,體內的鹽分減少,體內的滲透壓就會失去平穩,從而出現中暑,而多喝淡鹽水或淡鹽茶,可以補充體內流失的鹽分,從而達到防暑降溫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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