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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放射急救醫療設備

護理工作系統

請示和報告制度

為傷病員施行器官摘除、移植、切斷等重大手術,首次開展重要新業務、新技術時,科室應報醫務處(科)經院領導批準,並申請傷病員及家屬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特殊情況除外),履行簽字手續。

在突發災害緊急救治中接收大量創傷、中毒和傳染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醫務處(科)領導和醫院報告;救治傷病員涉及法律問題時,應同時向政治部(處)報告;外籍病人的就醫和住院,應按大單位外事部門的規定報告。

師級以上幹部住院,應向醫務處(科)和院領導報告。軍級以上幹部報大單位衛生部或衛生保健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區正職以上幹部報全軍衛生保健領導小組辦公室。

在門診和病房發現國家管理的傳染病(包括性病)患者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傳染病防治條例》嚴格管理,做好疫情報告,並通報患者所在部隊衛生主管部門。

普通病房發生傳染病、破傷風、氣性壞疽等特殊感染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並向醫務處(科)領導和醫院報告。

發生醫療事故、醫療糾紛或嚴重醫療護理差錯,應按規定及時報告。貴重醫療設備損壞或被盜,貴重藥品丟失或發現壹批藥品變質,應及時向醫務處(科)和院領導報告。

傷病員病情危重時,科室應填寫“病危通知書”送醫務處(科)和門診部,門診部通知傷病員所在單位或家屬。軍級以上領導幹部病重或緊急搶救時,醫院應報告各大單位衛生部或衛生保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報告全軍衛生保健領導小組辦公室。

傷病員死亡後,科室應填寫“死亡通知單”並送醫務處(科)、院務處(科)和門診部。軍隊幹部死亡,應同時送政治部(部),門診部通知傷病員所屬單位或家屬。軍隊師級以上幹部死亡,應及時向院領導報告;軍級以上幹部死亡,由醫院及時向衛生部或各大單位保健組辦公室和全軍保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傷病員死亡報告表》應在傷病員死亡後10天內上報醫務處(室),經醫務處(室)和院領導簽字後歸入病歷。

科室每季度向院領導匯報工作1次;醫院每半年向上級衛生主管部門上報醫療工作1次。

職責和繼承制度

各科室設置晝夜值班護士(節假日臨床科室增加值班人員)。值班護士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護理工作不間斷,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當值班護士確實需要離崗時,必須向護士長報告,護士長會指定專人頂替。

值班護士應密切觀察本科患者的病情變化,按時完成治療和護理工作;負責接收新入院患者;檢查和指導衛生員(護士)的工作。

值班護士應在值班時間內做好病房管理工作,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請示。

各部門上午下班後定期交接班,由部門主任主持,全班人員參加。值班護士報告患者的流向和病情變化,如新入院、危重、手術前後、特殊檢查等。,並領導講話,安排當天工作,傳達醫院周會精神。換班壹般不超過15分鐘。

特殊檢查、危重病人交接班應床邊交接班,特殊情況個別交接班。需要上交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醫療器械,應當當面上交。

嚴格執行交接檢制度,要求四檢、五檢、三檢。

第四看:看醫囑是否抄,是否正確執行,三掛鉤是否完整,有無醫囑需要執行;醫生室報告全天病人流量,新、危、外科、特殊病人的重點情況,各班次給予的醫療、護理措施是否記錄正確,有無遺漏;看是否按要求測量體溫,是否有高熱或突發發熱的患者;看護理記錄是否準確,出入量記錄是否準確,是否有遺漏和錯誤。

第五查:檢查新入院患者的初期治療是否完善,病情有特殊變化者是否得到及時治療;檢查患者準備是否完善,各種要帶到手術室的物品是否準備好;檢查急、重、癱瘓病人是否按時翻身,床鋪是否平整無雜物,病人是否有褥瘡;檢查大小便失禁患者是否得到妥善處理,皮膚和衣物是否清潔幹燥;檢查患者大手術後傷口是否有滲血,敷料是否合適,引流管是否通暢,處置是否得當、及時、安全。

巡視:對於病情危重、大手術、病情有特殊變化的患者,交班人員應* * *隨其巡視,進行床邊交班。接班人除了巡視病情,還需要了解病房內的病人,他們的位置和行蹤,註意病房的環境安全。

消毒隔離系統

所有診室、治療室、更衣室、配藥室、搶救室、重癥監護室、手術室、準備室、菌室、產房、新生兒室、新生兒病房、血庫、血液凈化室、無菌設備附件室、輸液(血)設備清洗包裝室、隔離觀察室、感染區等。應定期清洗,必要時隨時消毒。

上課的醫務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著裝整潔。診療前後洗手,或用消毒液浸泡。無菌操作時,應戴口罩,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

無菌容器、器械和敷料應定期消毒和更換。藥杯要定期使用,清洗消毒。每次使用溫度計後,將其浸泡在消毒劑中。牙鉆和漱口杯每次使用後都要徹底消毒。痰杯和馬桶用後要清洗消毒。

靜脈輸註無菌液體必須註明日期、時間和具體用途,超過2小時後不得使用;各種溶劑啟封吸幹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治療室應明確區分無菌區、清潔區和相對汙染區,消毒物品必須標明消毒日期和持續時間。

當懷疑有傳染病時,應在觀察室建立隔離制度。非感染性疾病科查出感染性疾病時,應及時會診並轉到其他科室。

對傳染病人要根據病種和病情進行隔離治療,並在規定範圍內活動,不得跨病房和外出。傳染病人到其他科室治療時,要做好隔離和消毒;出院、轉院、轉院和死亡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傳染病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終末消毒。

傳染病工作人員進入汙染區時應穿隔離衣、鞋和口罩;接觸不同疾病者,應換隔離衣,洗手;離開汙染區時,應脫去隔離衣和鞋,洗手。

對傳染病人的排泄物和用過的物品,應當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傳染病防治條例》進行消毒。消毒後的物品不得帶出傳染病區,也不得供他人使用。感染病人的舊衣服在清洗前應消毒。醫院汙水只有消毒後才能排放。

厭氧菌、銅綠假單胞菌等特殊感染患者應嚴密隔離;用過的設備、衣物、房間要徹底消毒;用過的敷料和棉球應分開收集並焚燒。

出院後,患者應更換被套和枕套,床頭櫃、床架和床頭櫃,用0.1%過氧乙酸擦洗消毒。患者死亡或感染後出院後,病房內的被褥、枕芯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日光暴曬或密封。

檢驗系統

臨床科室

開具醫囑、開具處方或進行醫療時,應當核對傷病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床號和病歷號。

醫囑執行應做到“三查七對”:調劑後核對:服藥、註射、處置前核對:服藥、註射、處置後核對。核對床號、姓名、藥物名稱、劑量、濃度、時間和用法。

藥品清點時和使用前,應檢查質量、標簽、有效期和批號。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不得使用。

用藥前,應詢問是否有藥物過敏史。醫療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毒性藥品時,應當反復核對。靜脈給藥,檢查是否有變質,使用多種藥物時,要註意配伍禁忌。

靜脈輸液應註意檢查:①輸液瓶、軟管、墨菲氏滴管是否清潔,有無異物;壹次性醫用輸液器是否過期,包裝袋是否破損、泄漏;(2)檢查液體名稱和有效期;(3)玻璃瓶是否有裂紋,瓶蓋是否松動;④液體是否變色、渾濁或沈澱。

輸血前,必須兩人核對後才能輸入;輸血時應密切觀察,確保安全;輸血後,瓶內剩余血液保留24小時,由科室處理。

手術室

接收傷員時,核對受檢者、床號、姓名、性別、診斷、手術名稱、術前用藥。

手術前核對姓名、性別、診斷、手術部位。

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手術和縫合前應清點紗布、紗布墊、紗(棉)球、器械、縫針、線軸的數量;手術後,再檢查壹遍。

手術中取出的標本應及時登記,核對受檢者、姓名、位置和標本名稱。

應根據臨床科室的要求檢查藥物使用和輸血情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醫療用毒性藥品必須經兩人核對後方可使用。

附件:輸血檢查系統

加強輸血規範教育和管理,嚴格監督“三查七對”制度的落實。

輸血科送血時,應與采血者核對受檢者、病歷號、床號、姓名、血型、交叉配血檢驗結果、血瓶號、采血日期、血液質量、血量、血型,雙方簽字後方可帶走。

血液送出後,受血者的血液樣本應保存24小時備查。

護士或醫生憑采血單到血庫采血,並與采血者核對後簽字。采血時應避免振動,以防血紅球破裂。

輸血前,兩名醫務人員應核對交叉配血報告、血型化驗單、血袋標簽等內容,檢查血袋是否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血漿是否渾濁。如果有疑問,妳應該立即聯系血庫。

輸血時,應由兩名以上執行人到患者床邊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歷號、床號、血型等。,並確認與配血報告壹致。再次驗血後,在嚴格的無菌操作下,使用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輸血前後,用靜脈註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當連續輸入不同獻血者的血液時,使用靜脈註射生理鹽水沖洗中間的輸血裝置。

輸血必須在出血後30分鐘內進行,輸血應在3 ~ 4小時內完成(200~300ml)。

輸血後應填寫輸血卡或輸血登記表,血袋應保存2 ~ 4小時,以防遲發性輸血反應。

護士站管理系統

護士站是護士的辦公室,所以要保持室內安靜,禁止吸煙。

護士站內物品擺放整齊、定位有序,桌面和地面保持清潔。

工作時間,員工必須著裝整潔、端莊。

工作人員不得在護士站內聊天,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護士站。

所有工作時間均應使用普通話,使用文明用語,無特殊情況不得打私人電話。

當妳聽到病人的呼叫信號時,妳應該隨叫隨到。

及時填寫和更換患者的住院卡,保持住院人數、患者信息和護理水平的準確性。

病房管理系統

護士長負責病房管理,病房工作人員和傷病員積極協助。

保持病房安靜,做到走路輕,說話輕,開關門輕,操作輕。

病房單元的陳設及其他物品應統壹定位擺放,未經護士長同意不得隨意移動。住院病人應穿病號服,每周更換1~2次;病床單元內的被套、床單、枕套應每0 ~ 2周更換洗滌1次,保持清潔衛生。

堅持每天按時打掃衛生,保持病房清潔,註意通風。病房內禁止吸煙。

上課的醫務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著裝整潔。無菌操作必須戴口罩。

加強野營裝備和衛生服裝的管理,建立臺帳,專人保管,定期檢查。管理人員變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

傷病員出院後,及時用消毒液擦拭床單位,更換衣物,對飲水杯、臉盆、痰罐進行消毒。

建立傷病員組織,協助做好傷病員的思想和生活管理,定期組織傷病員學習政治、時事和衛生科學知識,督促傷病員自覺遵守“住院規則”。未經醫務人員允許,不得進入醫務室。

醫務人員值班期間不得在醫務室聊天、嬉笑、打牌,無特殊情況不得打私人電話,不得幹私事,不得閱讀非醫學書籍、報刊雜誌。個人物品不允許放在病房的冰箱裏。

做好押運員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押運員數量。

分級護理制度

傷病員入院後,醫生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級別,並給出醫囑。護理等級分為特別護理和壹、二、三級護理,分別設置統壹標誌,在患者名單和床旁卡片上顯示。住院期間,應根據病情變化及時更換護理等級。

特護:危重病或大手術後隨時可能發生意外的傷病員。指定專人晝夜守護,制定護理計劃,密切觀察病情變化,預防並發癥,準備好各種監護儀器、急救設備和藥品,隨時做好急救準備,及時準確填寫“特護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做好總結和歸納。特別護理標誌是壹個紅色三角形。

壹級護理:重癥或大手術後需要嚴格臥床休息或意識障礙的患者。生活上給予細心照顧,必要時制定護理計劃,做好護理記錄;密切觀察病情變化,15~30分鐘巡視1次;認真做好早晚護理;根據病情定期改變體位、洗澡、洗頭,預防並發癥。壹級護理標誌是紅色豎條。

二級護理:重病或重病恢復期,年老體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傷病員。適當進行室內活動,給予必要的生活幫助;註意病情變化,每1~2小時巡視1次。二級護理標誌為藍色豎線。

三級護理:小病或恢復期患者。在醫護人員指導下照顧好自己,註意觀察病情,每3~4小時巡視壹次;根據病情參加壹些室內外活動。做好出院前的衛生和健康指導工作。

危重病人搶救系統

對於危重病人的搶救,壹定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積極救治,嚴密觀察,詳細記錄。救援結束後,我們要認真總結經驗。

科室危重病人的搶救由科主任、主任醫師(副)或主治醫師組織實施,並報醫務科(部)。

各臨床科室應設立急診室和重癥監護室,藥品和設備應有專人定位、保管,定期檢查並保持完好。

急診室或監測室應有常見危重疾病的搶救方案,醫務人員應熟悉常用搶救技術和器械的使用。

護理查房系統

護理部查房,每月以護理行政查房(常規評估查房)或質量查房(臨床專業查房)為主,每季度安排1次教學查房。

護士長每周以常規評估查房或臨床操作查房為主,每月安排1次教學查房。

病區護士長每天重點開展臨床專業查房,每周安排1次教學指導查房或常規評估查房。

專業組長每天以常規評估查房或臨床業務查房為主。

各級人員要加強對新入院、危重、大手術前後和特殊檢查治療後患者的巡視,及時掌握病情變化,觀察護理效果,及時報告和處理情況。

教學查房時,必要時可請科主任、主任(副)或主治醫師指導,檢查護理質量,研究和解決護理問題。

查房時間壹般不超過30分鐘。

各級護理查房應正確使用護理程序的步驟,並應有登記和記錄。科室查房和護理部查房應總結並記錄在護理過程或查房本上。

醫療執行系統

用於傷病員的各種藥品、檢查、手術項目,應開具醫囑,並記錄在“醫囑記錄單”上。復印、整理醫囑必須準確,不得塗改。

醫生下達醫囑後,護士分別在“醫囑記錄單”和各執行單(卡)上復印,執行前應查明可疑醫囑。除急救外,不得執行口頭命令。簽發口頭遺囑時,護士應復述壹遍,經醫生核對後方可實施。事後醫生要及時補醫囑。

醫生在電腦上發出醫囑後,護士要仔細核對醫囑的姓名、使用方法、執行時間、定價屬性、執行科室等。,特別是診療醫囑要核對床號、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濃度、時間、用法和藥品規格,治療或處置醫囑要核對執行頻率,護理醫囑要核對床號、護理級別和系統設置,然後才能保存、校對和更正。

臨時醫囑必須在15分鐘的規定時間內執行。要求先處理掉,再簽字,簽時間。執行醫囑後,根據治療需要確定用藥時間,編輯並打印出每位患者的各類治療單和護理單。

按照醫囑和各種處置內容的收費標準累計收費。隨時核對住院病人的醫療費用,及時補充收費,並按收費科目、項目、日期分類。

醫囑執行後,各班護士必須核對上壹班執行的醫囑並簽字;夜班護士應核對當日醫囑、用藥醫囑、輸液醫囑、註射醫囑、小治療醫囑;護士長應該每周檢查壹次所有的醫囑並簽字。

護士每班應查看醫囑,接班後查看上壹班醫囑是否處理得當;值班期間隨時進入工作臺,看看有沒有新的醫囑。

手術、分娩、轉專業、出院或死亡後,應停止以前的醫囑。對於長期住院的患者,如果醫囑記錄頁數過多,應重新整理醫囑。

所有需要下壹位護士執行的臨時醫囑都應解釋清楚並記錄在案。

治療室工作制度

治療護士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操作前洗手戴口罩,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做到壹人壹針壹管。

進行各種治療操作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檢查制度,註射青黴素、動物血清、碘等藥物前應詢問過敏史。按要求做過敏測試。

器械和藥品應分類定位,標簽明顯,字跡清晰。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貴重藥品應由專人上鎖保管,交接時認真清點登記。

室內區域應分為清潔區和汙染區。無菌物品和非無菌物品應分別放置在固定位置。處理後,將用過的物品清理幹凈,放在指定的地方。對感染病人使用過的器械和敷料及時消毒。壹次性治療用品使用後應按要求銷毀和消毒。

無菌持物鉗(鑷子)及其浸泡液和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每周高壓滅菌。浸泡無菌鉗的消毒液平面應保持在無菌軸接頭上方2~3cm,使用過的註射器、輸液器應定期更換,用消毒液浸泡後再與消毒供應室壹起更換。

定期檢查各種治療包和無菌物品的有效期,過期後再次消毒滅菌。

保持房間幹凈整潔。每天進行濕式清潔和通風。每天用電子殺菌燈或紫外線照射物體表面和空氣30分鐘並登記簽名。每周徹底消毒1次。每月進行空氣細菌培養,並保存報告表備查。

治療室的物品壹般不外借。特殊情況下,經護士長同意,應及時辦理借閱手續並取回。

重癥監護室工作制度

凡需住重癥監護室的危重患者,由主治醫師以上確定,嚴格執行主治醫師、主治醫師、主任醫師(副)和科主任分級診斷,制定監護和搶救方案。護士三班倒,24小時不間斷照顧。沒有監護人或訪客。

從事監測工作的醫務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相關專業知識培訓,熟練掌握急救技術,以及室內急救設備的性能和使用。

值班醫護人員應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病情,準確監測生命體征,並及時記錄。如果病情發生變化,要及時處理。

保持房間安靜整潔。進入房間的人員應按照規定著裝。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流程。無菌容器、器械、敷料定期消毒,消毒劑定期更換。室內定期進行空氣消毒和空氣細菌培養,並保存報告備查。

貴重醫療儀器設備應由專人管理,建立檔案,定期檢查維護。各種儀器和藥品要有專人保管,定位定量,用後及時補充,保持完好。

消毒和滅菌原理

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經過消毒。

與皮膚和粘膜接觸的器械和物品必須消毒。

使用過的醫療器械和物品在消毒或滅菌前應徹底清洗幹凈;其中,傳染病患者使用的醫療器械和物品應先消毒,徹底清洗後再消毒或滅菌。

所有醫療器械在維修前都應進行消毒或滅菌。

根據物品的性能,選擇消毒或滅菌方法。比如:

耐熱物品滅菌首選物理滅菌。如手術器械、各種穿刺針、註射器等。,壓力蒸汽滅菌是首選;幹熱滅菌是油、粉、膏的首選。

化學消毒可用於耐熱物品。例如各種導管、精密儀器、內窺鏡、人造植入物等。,選擇環氧乙烷滅菌法或2%戊二醛浸泡滅菌法。

化學消毒和滅菌的原理如下:

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用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劑;

使用化學消毒劑時,必須掌握其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和影響消毒效果的因素。比如甲醛不能用於空氣消毒。甲醛熏蒸箱可用於耐熱防潮物品的表面消毒,但不能用於滅菌;消毒時應采用加熱或添加催化劑,不能采用自然揮發熏蒸。

配制化學消毒劑時,必須定期檢測和監測有效濃度;

用於浸泡消毒滅菌物品的容器在更換消毒滅菌劑時,必須進行消毒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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