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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調查報告

醫療機構調查報告

當今社會,需要使用報表的情況越來越多,不同報表的內容也不壹樣。寫之前可以參考範文。以下是我給大家整理的醫療機構調研報告。歡迎閱讀。我希望妳會喜歡它。

醫療機構調查報告1農村醫療機構藥品監管是我們日常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農民用藥安全的重要環節。然而,在藥品監管實踐中,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十分薄弱,藥品抽檢不合格率明顯高於縣城藥品經營企業。而且也是假劣藥品的多發區,違法行為被查處的案件也多,既是我們藥品監管工作的重點,也是藥事管理研究的熱點問題。根據幾年的藥物

本文結合監管實踐,就農村醫療機構藥品監管的難點及對策談壹些看法和體會。

壹、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現狀及分析

我縣有23個鄉鎮衛生院,316個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分布在農村16個鄉鎮和187個自然村。由於地方經濟的影響,這些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的經濟基礎比較薄弱,有的甚至發不出員工工資,硬件設施極其匱乏,在維持現狀。在這種情況下,農村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難以滿足政府和人民的要求,這也給我們的藥品監管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首先,農村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功能不能滿足要求。由於鄉鎮醫療機構規模和人員的限制,藥學人員在藥事管理方面有所欠缺,有的不具備藥事管理資質,有的資質能力較低,對藥品維護、評價、制劑配送和特殊藥品管理等知識達不到規定要求,導致藥事管理職能不全,只有簡單的藥事管理職責。二是非藥學專業人員在藥學技術人員中占壹定比例,學歷低,專業素質低,部分藥學人員身兼數職。這種情況在農村醫療機構尤為突出。三是藥品管理制度不健全。藥事管理的質量取決於科學健全的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系統的建設大多沒有提上日程。個別基層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制度實際上處於可有可無的狀態,既缺乏外在壓力,也缺乏內在動力。甚至《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的“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藥品儲存制度”在相當壹部分農村醫療機構也沒有得到落實,給安全用藥帶來了隱患。四是藥房管理水平低。在日常監管中,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水平明顯低於大型綜合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企業。農村醫療機構涉毒人員技術水平、法律意識、質量意識普遍較低。醫院往往只重視藥品進出的數量管理,重視藥品的經濟效益,而忽視藥品的質量管理,對藥房、藥庫、設施的投入較少。很多農村醫療機構的藥店、藥庫硬件不如普通藥店,系統和軟件建設水平較低,不能滿足保證臨床用藥安全有效的基本要求。五是藥品養護和儲存設施條件差,農村醫療機構藥品儲存設施可謂“簡陋”。壹是藥房條件差,沒有隔熱裝置,室內空調、窗簾、排氣扇、防鼠裝置等設施。藥物與地面或墻壁直接接觸,潮濕多雨季節易吸潮發黴。壹些醫療機構,特別是村衛生所、個體診所,各種藥品隨意擺放,不按要求分類,容易混淆;第二,蓄冷不足。全縣80%的醫療機構沒有涼庫,涼庫面積與用藥規模不相適應,空調長期關閉,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三是制冷設備不全,只有鄉級以上醫療機構配有冰箱,95%的村級醫療機構沒有冰箱,有冰箱的也混在家庭裏。壹些需要冷藏的藥物,如胎盤註射液,也是常溫保存。鄉級以上醫療機構冰箱用不上或不夠用,冰箱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第四,中藥的儲藏器皿簡單。用紙箱、竹筐、麻袋等包裝中藥比較常見,導致中藥飲片吸潮發黴;第五,溫度計配備不全。大部分醫療機構沒有配備體溫計,有的配備了體溫計,沒有記錄。當溫濕度超過規定範圍時,不采取措施,溫濕度控制成為壹句空話;六是部分醫療機構缺乏幹燥、熏蒸等中藥養護設施;七是發藥不按先進先出原則操作,隨意性大,導致發現過期藥品。六是藥品采購渠道不規範,質量風險大。由於沒有制度約束,受經濟利益驅動,壹些醫療單位願意冒著被查處的風險向無證經營者特別是農村個體診所采購藥品,藥品采購渠道混亂。而無證經營者提供的藥品來源復雜,儲存維護條件差,沒有相應的措施保證藥品質量,藥品質量難以保證,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由於采購的藥品沒有質量驗收制度,壹旦藥品出現質量問題,很難追溯到源頭。

二、現狀的根本原因

農村醫療機構藥品管理相對混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1,法律法規不健全。《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實施gsp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屆時,醫療機構獲得用藥資格的準入條件與藥品經營企業不同。醫療機構只要經過衛生行政部門許可,並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就可以用藥,而且用藥範圍廣,可以共用三類醫療器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雖然對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設施、設備、專業衛生技術人員和規章制度有相應的要求,但沒有具體的細化規定,所以衛生行政部門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放前,很少組織現場驗收。經營藥店,要求法定代表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必須有兩名具有藥師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且必須通過gsp認證。此外,壹般零售藥店要取得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資格,必須有兩名具有藥師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所以農村很少有人投標藥店,很多人投標個體診所。此外,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範圍由法律法規規定

規定不明確。《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暫行)》第二十七條規定,“城鎮個體開業醫生和個體診所不得設置藥店,不得從事藥品購銷活動。現實中,城鎮的個體開業醫生和個體診所壹般都會開設藥店。雖然相關解釋明確了鄉鎮的區別,但對於藥店和藥櫃如何區分,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如何處罰違反第二十七條的行為,在現實中很難操作。

2、不重視藥品管理,設施設備投入不夠。農村醫療機構壹直只關註醫療設備的更新和醫療技術的提高,對藥品管理只采取應付的態度。壹方面,壹些醫療機構認為醫療水平和聲譽的提高完全取決於醫療設備的更新和醫務人員醫療技術的提高,藥品的管理對此沒有明顯的直接影響。特別是鄉鎮衛生院的資金已經很緊缺,藥品管理的投入沒有醫療設備的投入快。鄉鎮醫療機構買壹臺空調,壹年要幾千塊的電費,存放的藥品價值只有幾百元,經濟上不劃算。村衛生室需要陰涼冷庫保存的藥品價格只有幾元錢,即使被藥監部門查獲,處罰金額也遠小於所需投入;另壹方面,有人把藥學作為輔助科室,資金和技術投入明顯不足;再者,現實中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甚至使用假劣藥品)引發的糾紛遠比其他醫療事故引發的糾紛少。以上是直接導致醫療機構對藥品管理重視不夠,設施設備投入不足的主要因素。此外,農村醫療機構不重視藥學從業人員的培養。每年除了藥監部門對藥學人員進行有限的初、中級培訓外,很少組織藥學人員進行藥學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導致藥學人員專業知識和藥品管理知識缺乏,整體素質較低,部分藥學技術人員缺乏敬業精神和必要的職業道德。

3.我們仍然存在監管力度不夠的問題。由於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成立時間短,人員少,經費不足,執法裝備落後,影響了監管覆蓋面。xx縣有23個鄉鎮衛生院,187個村衛生室,316個個體診所,分布分散,每年監督檢查頻率不足兩次,也是監管不力的客觀原因。

三、加強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對策建議

1.將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以上提到的農村醫療機構藥房管理中的種種問題,必須用健全的法制來管理。眾所周知,藥品是直接影響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也是法律法規嚴格管理的商品之壹。現行《藥品管理法》對藥品的生產經營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只有符合法定條件,才能取得合法的“許可證”。由於我國醫療機構的市場屬性長期沒有在法律層面得到確認,仍然屬於“使用”單位的性質,所以醫療機構的“用藥”不需要取得《許可證》、認證標準和藥品企業的gsp認證標準,承擔了80%以上的藥品終端消費。應該說,大型綜合醫院多年來在藥事管理系統建設方面形成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然而,大量農村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起點低,制度的執行幾乎不成文,更談不上制度的落實和保障,直接導致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隨意性、被動性和弱化性,造成水平低下甚至負循環。在監管實踐中,部分農村醫療機構缺乏可控的藥品質量保障措施,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其中壹個主要原因是藥事管理不規範,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筆者認為,在現階段,迫切需要建立農村醫療藥房管理系統。壹方面要堅決執行藥學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相關制度,如醫療機構購進藥品的驗收制度、購銷記錄制度、藥品儲存制度等。另壹方面,要從實際出發,調動農村醫療機構的積極性,參照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標準,制定壹套適合本地區醫療機構用藥特點的管理制度,如采購審批制度、處方調配制度、藥品拆單管理制度、藥品質量崗位制度、藥品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等。

目前,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加強和推進農村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必須依靠各種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別是與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協調配合,運用法律、政策、自律和經濟等手段,切實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藥事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的軌道。

醫療機構調查報告2如何對新農合進行有效監管,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新農合能否健康發展。黑龍江省衛生監督是壹個新成立的部門,是隨著形式的發展而建立的。為做好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機構監管工作,我部不斷探索研究,於3月22日至31組織人員到海倫市、綏棱縣、蘭西縣三縣三鄉進行調研。調研組走訪了縣衛生局、縣人民醫院、鄉鎮衛生院了解情況。現調查報告如下:

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本情況

經過幾年的探索,海倫市、綏棱縣、蘭西縣初步建立了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補償政策逐步完善,補償水平逐步提高,報銷程序逐步簡化,監管能力逐步加強,資金使用合理安全,農民信任度明顯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

1,海倫的基本情況。

在省衛生廳和綏化市衛生局的精心指導下,在海倫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市新農合通過加大支付力度、強化監管措施、嚴格核查程序,取得了明顯成效。定點合作醫療機構28個,其中鄉鎮23個。20xx年參與人數達到400618,參與率達到98%。農民參合基金1,201,000元,合作醫療基金總額達到6009萬元。* *核銷461.30參合患者醫療費用5995萬元,其中住院5836萬元,門診1.59萬元。實際住院比例省級為45%,市級為5995萬。

資金6009萬元。截至目前,已核銷的資本總額為13萬元。

2.綏棱縣的基本情況。

20xx年,全縣農業戶籍人口177337人,常住農民人口140565人,參加新農合人數146638人,按常住人口計算參合率104人。32%。為了實現省市提出的20xx年參合率達到98%的目標,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縣長親自召開了新農合鄉長會議,落實新農合工作任務。衛生局和縣合管辦親自深入鄉村,與農民面對面解答新農合政策問題。全縣參與率取得喜人成績。為使參合農民得到黨的惠民政策,根據省市對新農合的要求,我縣科學合理地制定補償方案,確保了新農合資金更加規範、安全的使用和管理。

3.蘭西縣霍星鄉基本情況。

星火鄉轄區***5個行政村,32個自然村;村民3300余人,常住人口約1.5萬人;* * *有5個村衛生室,18名村醫。全鄉農民參合率達到100%。在鄉衛生院的大廳裏,掛著新農合的宣傳欄和農民聯合組織的咨詢電話,但具體核查患者的基本信息並未公示。參合人員均持有新農合證,核查時所有票據均為機打收據。參合農民報銷的檔案基本齊全。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調查可以看出,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存在壹些管理上的問題。

1.本次調查發現,有的城市至今沒有為參合農民辦理合作醫療證,有的辦理了,不收收據,但沒有照片等資料,給參合農民真實身份的認定帶來不便,有的指定機構僅憑參合農民的口頭說法就形成,冒名頂替現象無法杜絕。

2.縣域農業合作社管理組織存在問題,成員技術結構不合理。由於某些方面的人才缺乏,定點醫療的監管存在技術問題,比如審查病例,什麽樣的病人應該住院和出院等。由於沒有獨立的辦公經費,新農合日常監管距離較遠,對定點醫療機構監管不到位。

3.定點醫療機構存在問題,定點醫療機構病歷書寫不規範,標誌和流程不公開,基本藥物價格不公開。還有開人情處方、大處方、超標準帶藥出院等掛床現象。還有壹些醫院“小病大護”“短病長管”現象比較突出。

4.參合農民個人問題,有的利用醫院管理的漏洞制作假病歷騙取保險,有的直接向農民出售假醫藥費單據,方便農民回家報銷。此外,醫患勾結騙取合作醫療基金的現象也比較嚴重。比如患者入院手續不規範,手續不規範,身份難以核實等。此外,部分村委會領導證明不切實際,導致外傷患者性質難以認定,給新農合基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政府主導、省級集中網上藥品采購”實施後,由於配送體系建設、配送成本、監管等原因,部分鄉鎮衛生院反映基本藥物不能滿足需求,部分患者不得不到縣醫院就診,交通、住宿費用增加了部分農民負擔。

6、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絡信息傳輸平臺,部分縣尚未建立。

7.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人員缺乏培訓。

三、解決的對策和建議

首先,要明確管理機構、定點醫療機構、患者三方監督的內容,針對基金管理、規範定點醫療機構行為等重點問題,開展法律監督、審計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專項監督等多種形式的監督。

1,加強對管理機構的監督。充實監管力量,提高監管能力。該省應加強培訓,使壹些監督部門的監督員掌握好政策,防止違紀行為的發生。新農合基金安全、規範、有效使用的關鍵在於地方特別是縣鄉相關部門和機構的規範管理和嚴格審核。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全覆蓋和籌資水平的提高,要把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監管作為壹項長期而龐大的任務,加強對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全面加強基金籌集、儲存和撥付的監管,確保基金的安全管理和規範運行,確保基金全部用於農民,切實提高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

2、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嚴格執行《黑龍江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大醫療費用控制力度,完善單病種限額收費管理,嚴格核定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次數和平均住院費用,嚴格控制醫療費用,減輕農民負擔,減少新農合基金不必要的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此外,要完善病歷和處方評價制度,定期從定點醫療機構抽取病歷和處方,由新農合專家委員會集中對其進行評價,進壹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3.參合農民的管理。首先,定點醫療機構要識別住參合農民;二是農協對外出人員嚴格審查。第三,全省要為參與者辦理統壹的證件,以便確認其真假身份。

4.加強監理隊伍建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出新農合省、市、縣三級的人員和編制要求,加強經辦和管理能力。

建築。

5.加強監管人員和代理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服務水平。

6、加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絡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省、市、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在線審核、在線監控、在線信息匯總、及時預警上報,更好地監督資金使用。建立新農合報銷和民政部門醫療救助資金壹站式同步結算平臺。

7、盡快出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條例,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並加強監管。

20xx.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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