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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衡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社工師# 導語 從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22年河北衡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請相關人員仔細閱讀,具體詳情如下: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2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22〕1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考試安排

 202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定於6月18日、19日舉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區流動參加考試造成疫情防控壓力,今年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

 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制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制”專欄進行查閱。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制後,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後對報考人員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範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但應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相關人員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壹定方式進行復核並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報考條件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壹)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壹)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高級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擁護中國***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後,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於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並上報我中心。

 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報名參加考試。

 四、嚴肅考試紀律

 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組織機構將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壹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團夥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並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範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考試結束後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報名流程

 (壹)時間安排。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或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於4月26日前完成註冊,4月22日-28日17時30分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5月5日17時30分。

 (二)考生註冊。對新註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壹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註冊完成後方可繼續報名。

 己註冊報考人員須報考前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後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三)選擇告知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註冊後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後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在線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書》,不允許代為,完成網上繳費後即完成報名。

 (四)選擇告知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後,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書》,不允許代為。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後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五)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具有不適用告知制辦理、未選擇告知制方式辦理、撤回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等四種情況之壹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並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於4月29日,按照屬地原則到市人力資源大廈北大廳壹樓中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市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後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後完成網上繳費後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2002年以後大專以上學歷信息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免費申請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下載自行打印1份,網址:/;

 2008年以後學位信息可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免費申請本人學位認證報告(電子報告),下載自行打印1份,網址:/cn/;

 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報考社會工作師的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報考人員還須攜帶通過考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考高級社會工作師報考人員須攜帶通過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六)繳費須知。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需準備支付寶用於繳費。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支付寶已付款,但由於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於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後,在5月5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並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七)打印準考證。6月10-17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六、考試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七、考試實施

 應試人員應試時,應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進入考點時需掃描健康碼、接受體溫測量(“河北健康碼”顯示為“綠碼”且體溫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參加筆試),全程佩戴口罩(入場照相時應摘下口罩),具體可參考《河北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hebpta/Item/2310.aspx);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於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

 八、收費標準

 (壹)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筆試費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5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根據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9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九、考試大綱

 (壹)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衡水市職稱考試中心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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