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組胺藥(H1,H2受體阻斷藥)是最常用的抗過敏藥。
激素類藥物較少用於過敏,主要用於嚴重過敏。
抗過敏藥物的註意事項
1,病程不同,用藥不同。
不同種類的抗過敏藥物有各自的抗過敏機制和特點,治療的側重點也不同。例如,急性過敏性疾病應使用異丙嗪等速效抗過敏藥物治療。慢性和復發性過敏性疾病治療時間相對較長,應選擇無嗜睡、副作用相對較小的藥物,如氯雷他定、咪唑斯汀或地氯雷他定。
在治療慢性、難治性或嚴重急性過敏性疾病時,同時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抗過敏藥物可提高治療效果,但必須咨詢醫生,合理用藥。值得壹提的是,需要長期聯合用藥的患者,在病情穩定、癥狀得到控制後,不應立即停用所有藥物,否則容易復發。此時應依次停用壹種藥物,間斷使用直至停用所有藥物,或使用清熱解毒的中藥,也可起到壹定的抗過敏作用,逐漸停藥,也可減少疾病的復發。
2.使用抗過敏藥物後,仍應警惕過敏反應。
過敏反應不僅是由各種各樣的化學活性介質引起的,而且是由壹個非常復雜的過程引起的,該過程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如抗原、抗體和環境的性質。而抗過敏藥只能阻斷過敏反應中的某個環節,或者只能阻止某些化學介質的釋放,而不能阻止所有的化學介質。有時服用抗過敏藥如撲爾敏、異丙嗪、苯海拉明後仍可發生過敏反應。
因此,在服用抗過敏藥物前,應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尤其要註意不良反應和禁忌癥。服藥後,仔細觀察自己的癥狀是否有變化。壹旦發現藥物無效甚至癥狀加重,應立即停藥,並應立即去醫院,在醫生指導下改用其他抗過敏藥物。今後,已經引起過敏反應的抗過敏藥必須禁用。
3.抗過敏藥物的“耐藥性”
如果患者長期服用壹種抗過敏藥物,會降低療效或不能發揮抗過敏作用,這就說明該藥物已經產生了“耐藥性”。因此,不要長期使用同壹種抗過敏藥。壹般服藥三個月後,要繼續用另壹種抗過敏藥治療。中醫療法,如中草藥和針灸,也可以達到很好的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