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壹男子胡因為買了進口酒,賠了原價10,只因為少了壹個標簽。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胡於2019在阿裏巴巴網絡購物平臺購買了5箱30瓶奔富澳洲進口紅酒,總價15000元,優惠後實付價格為10500元。收到貨後,他發現這些酒沒有用中文標註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合格證等標識。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三無產品?胡於是將該店告上法庭。經審理,判決被告鵬龍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獲得胡賠償金的十倍,共計人民幣105000元。
經常購買進口紅酒的人都知道,進口紅酒壹定要有中文標簽。但是沒有中文標簽就壹定是假酒嗎?不壹定。
無標簽的紅酒可能有兩種,壹種是假酒,壹種是非貨運渠道進口的真酒,因為沒有納稅申報和邊檢,被視為走私。同時也不排除有些商家怕客戶查到貨源,所以不貼標簽,因為中文標簽肯定有壹手進口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進口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和說明書。標簽和說明書應符合中國食品安全標準。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和說明書或者標簽和說明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進口。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原告購買的每瓶紅酒都應標註中文,但原告購買的30瓶紅酒均未標註中文,屬於禁止進口,屬於不安全食品,但被告仍在網絡平臺銷售,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在上述胡案中,法院提到不能因為“知假買假”、“職業打假人”而否定消費者的身份。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因食品藥品質量發生糾紛,買受人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買受人明知食品藥品有質量問題仍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透過胡案,我們必須明白兩件事。首先,我們在購買進口紅酒時需要檢查是否有中文標簽。第二,如果沒有中文標簽,我們需要立即舉報或者向消協舉報。沈溺於走私只會在貪小便宜的同時為假貨打開壹扇門。(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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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喝酒是違法的,嚴重的人可能會坐牢。妳這樣喝酒嗎?